骗了80名同学,女大学生为啥会成为骗子?

  作者:郭喜林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小蒙

  昨天,“女大学生诈骗70万元跑路”的话题在微博上被热转。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北京化工大学2014级公共管理专业的王嘉泽被指从半年前,通过多名同学的大学生贷款软件借款、微信转账借钱、盗窃物品出售等行为获得70多万元。截至7月12日,催促还款的同学发现已经无法联系上王同学。王嘉泽的父亲来到学校和学生沟通,但却称“还不上钱”。目前,学生已报警。王嘉泽的父亲称:“你们都不要给我打电话了,我也不会接的。我一年两年死不了,走着瞧。谁把我闺女置于死地,我让他死无葬身之地。”王嘉泽的父亲指着同学们叫嚣后离开。(北京晨报7月15日)

  想不到,一个女大学生竟然会成为80多名同学的骗子,而且诈骗金额多达70多万元;想不到,王嘉泽的父亲竟然也是个蛮不讲理的主儿,而且还要为了维护女儿的“权益”找学生算账;想不到,天底下竟然有如此胡搅蛮缠的父亲,怪不得他的女儿会走向违法犯罪道路;想不到,王嘉泽的父亲面对女儿的行骗行为竟然毫无责任担当与愧疚,而且还要赖账。如此丑陋的心态,又怎么能使他的女儿王嘉泽不受到法律责任追究?

  自己的女儿骗了别人的钱,作为父亲不但不深感愧疚,而且表现出了难以令人想象的狠毒与霸道。如果按照这样的方式去溺爱自己的女儿,王嘉泽又怎能不成为目无法纪和社会公德的“超人”?如果按照这样的方式去包庇和纵容自己女儿的违法行为,王嘉泽又怎能不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如果当父亲的只知道包庇与纵容,而不知道规劝其投案自首,那就是在用极其不负责任的方式把自己的女儿推向万丈深渊,而绝不是在保护自己的女儿。

  父母的爱,应该是让儿女们懂得如何学会做人做事,而不是让自己的儿女用不择手段的方式侵害他人利益;父母的爱,应当像山泉和阳光一样透明与温暖,而不是颠倒黑白,并嫁祸于人;父母的爱,是要及时矫正儿女们前进道路上的错误行为,绝不是助长他们的过错;父母的爱,如果只有娇生惯养与溺爱,那绝不是在保护自己的儿女,而是在让儿女失去正确的航向,并逐渐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父母的爱,如果不能让儿女在错误和违法犯罪的道路上悬崖勒马,也不应该成为助纣为虐的帮凶。

  如果父母只相信自己的女儿,而不相信公众对于自己女儿的评价,并形成固执己见的偏听偏信模式,那就会使自己成为“聪明一世,糊涂一时”的历史罪人;如果父母把自己女儿的缺点和错误误认为是优点,那就等于是在把女儿往火炕里推,那就等于父母是女儿走向犯罪的“助推器”。然而,当父母真正得到醒悟的时候,一切的一切已经为时已晚;然而,在现实生活当中,有些父母自觉得很聪明,其实很愚蠢。

  《荀子·修身》中曰:“是是非非谓之知。”大意是,肯定正确的,否定错误的,这就叫做明知。荀子在《修身》中强调:“非是是非谓之愚”。这是说否定正确的,肯定错误的,这就叫做愚蠢。如果父母想让自己的女儿得到健康成长,那就要像修理小树一样,必须经常毫不留情地把那些多余的枝蔓及时进行修剪,决不能让女儿身上的错误四处蔓延和泛滥成灾。父母只有通过自己正确的言传身教,才能避免女儿得意忘形地不断犯错误。

  《管子·权修》中曰:“终身之计、莫如树人。”意思是说,人一生最重要的事莫过于培养人。而培养人,不在于寄希望他们能谋得多大的官位,而在于他们是否能对自己负责,是否敢于担当社会责任。如果父母不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那就必定会酿成不可挽回的大祸;如果父母对自己女儿所犯的错误都不知悔改,那么自己的女儿又怎能不被依法严惩?如果不敬畏法律,法律的那把双刃剑就不会让违法者逃之夭夭。

  尽管眼下王嘉泽已经携款逃匿,但是躲得过初一,却躲不过十五。因此,面对法律布下的天罗地网,选择逃避终究不是正确选择;因此,任何人都不要心存侥幸,心存侥幸,只能让自己罪加一等;因此,无论是王嘉泽本人,还是王嘉泽的父亲,千万不要聪明反被聪明误;因此,对于王嘉泽这个女大学生骗子和他的父亲没有必要心存幻想,只有依法报案和维权,让警方依法将其抓捕归案,王嘉泽的父亲才会低下他高傲的头颅,并让他清楚地知道究竟自己的女儿干了些什么违法的事情,并让他在事实面前敬畏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如果进入司法程序,王嘉泽的父亲知情不报,故意包庇自己的女儿,就会受到法律责任追究。如果不明白这样的法律常识,就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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