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乡献爱心被捕,抓的是逃犯

7月15日凌晨,安徽无为警方抓获一名网上在逃犯罪嫌疑人。不过,令人惊讶的是,犯罪嫌疑人是在家乡无为严桥遭遇洪灾中献爱心露了马脚。

  作者:张洪泉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小蒙

  7月15日凌晨,安徽无为警方抓获一名网上在逃犯罪嫌疑人。不过,令人惊讶的是,犯罪嫌疑人是在家乡无为严桥遭遇洪灾中献爱心露了马脚。据了解,34岁的犯罪嫌疑人季某某是无为县严桥镇人,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于2015年3月被无为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列为网上在逃人员。(中国警察网7月16日)

  南方大雨受害区域巨大,灾区的状况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为灾区捐款捐物甚至到一线救灾的人非常多,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但是回乡献爱心被捕,从情理上看好像不太对路,但事实上,警方抓的不是献爱心,而是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逃犯。

  这些年来,打工者努力了一年,结果拿不到工资的事情,经常被媒体曝光。国家各职能部门纷纷从监管的角度出台政策,限制不法企业拖欠工人工资,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尽管后来“恶意拖欠工资入刑”,但始终没有打压住拖欠工资的势头,有些地方甚至出现跳楼、喝药、上访等形式多样的讨薪热剧,让地方政府应接不暇。

  国家统计局《2015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农民工总量增加,尽管超时劳动情况有所改善,但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提高,2015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9788元,比上年增加277元,增长2.9%。因为拿不到工资,很多工人有家不能归,还有的工人为了讨回工资,长期在工地等待,即便过年都无法回家。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但事实上,很多老板因为无力支付工资,像新闻中的老板跑路就是一个问题,致使工人和地方监管部门陷入两难境界。

  人都有善良的一面,就像一些人有罪恶的一面一样,当看到家乡遭遇水灾或其他灾害,也会站出来献出一份爱心,这一点应该点赞。但是,对于任何人来说,功是功过试过,在法律面前功过是无法相抵消的,警方因其涉嫌拖欠工资进行抓捕,是对法律的捍卫和民众的负责,无可厚非。而违法者迟早会落网,拖欠的工资也必须要还,这也是一个铁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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