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7万钢琴女教师偷70万,品性使然

 

  

  作者:张洪泉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小蒙

  尽管一个月收入近7万元,身为钢琴教师的陈某却利用工作之机盗窃他人财物70万元。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近日北京市三中院二审对上诉人陈某犯盗窃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驳回陈某的上诉,维持原判,最终陈某获刑11年。据了解,女子陈某现年34岁,拥有研究生学历,原是北京某钢琴城的一名钢琴教师,任教时间长达10年,月收入近7万元。(北京晨报7月15日)

  一个月收入7万元,在北京也算高收入了,又是一个有高雅情调的女钢琴师,能和盗窃70万的财物联系,让人听了感觉匪夷所思。但是,造成一个人盗窃行为出现,除了有必要的外部条件外,主要原因就是陈某的品性有问题。

  据史书记载,早在春秋时期孔子开私学也授六艺,但此六艺即儒学六经,谓《易》、《书》、《诗》、《礼》、《乐》、《春秋》。唐代的梨园则设立乐官,由梨园教坊使、梨园使、梨园判官、梨园供奉官、都都知与都知组成,而现代音乐则早已发展为一种文化产业。而文化产业的经营者,很多时候只是一场工作,无关风雅。

  钢琴是一种西洋乐器,学钢琴是一种经济活,在西方会弹钢琴的,基本都是有钱有修养的人家才学的。在中国基本也是这样,在学钢琴的家庭出现60万现金及一批值钱的物品,没什么好奇怪的。但是奇怪就奇怪在女钢琴老师,居然在学生家作案,而且这个老师本身好像不缺钱。

  7万元在二三线城市,一年这个收入也算比较高的,但是在北京这样的国际大都市,吃碗面条都要几十元,买个稍微像样子的房子需要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相比之下,月入7万元也不算什么大钱了。但是,作为一个教书育人的女老师,即便没钱也不能偷人家的东西,如此一来,又如何完成育人的重任。

  其实,别说是老师,即便是普通老百姓,也经常有拾金不昧的事迹出现。按道理说,天天听雅乐的女钢琴老师,更容易接受并传递美好的想法和做法才对,但事实上,在大笔的金钱面前,却暴露了女钢琴老师龌龊的一面,令人感到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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