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曲征
7日下午,在一阵细微的噼里啪啦声响过后,“轰隆”一声,居民楼的整个阳台竟掉了下去。这是发生在沈阳市大东区合作街120号的楼体坍塌事故,七楼和六楼两层阳台整个坠落到五楼,所幸没有人员伤亡。(7月8日中国青年网)
由于事故发生时,六楼没人在家,七楼和五楼住户无人在阳台停留,所以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可谓万幸。而据七楼的李阿姨回忆,当时她正在家中客厅剁饺子馅,突然听见轰隆一声巨响,再往里面看时,阳台已经没了!
难道阳台坠落是因为李阿姨剁饺子馅引发了震动?如果真是这个原因,就实在令人啼笑皆非了。曾经看过一幅颇具夸张的漫画:在新楼竣工典礼上,因为放鞭炮庆祝,新楼竟整个垮塌了。以前只是作为笑谈来看这幅漫画,没想到这笑谈变成了现实。
面对这座仅仅13年“楼龄”的楼房,人们在坠落的阳台中根本看不到粗钢筋,其建筑质量究竟如何不用笔者赘言。前些年,随着房地产开发的突飞猛进,土地财政成为地方政府的“小金库”,相伴而生的,是房地产市场的层层转包乱象以及承包者的偷工减料,用铁丝代替钢筋、用竹片代替钢筋甚至不用钢筋的桥段不断上演,于是,一座座“楼歪歪”、“楼脆脆”、“楼碎碎”拔地而起,在经历了短暂的生命历程之后,便扑进大地的怀抱。不敢进楼、不敢住楼,成为许多居民的一块心病。真不知这样的楼房是如何通过质量验收的。
近几年,各地不断发生的楼房倒塌事件说明,前些年的建筑质量问题正在进入“报复期”。不过,倒塌的楼房、阳台不会去“报复”开发商以及质监部门,它只会报复无辜居民,让居民当冤大头。但是,冤有头债有主,总不能让无辜居民来做质量问题的受害者。有关部门应该用壮士断腕、抓铁有痕的力度,来介入调查并严厉惩治相关责任人。
建筑质量进入“报复期”,追究、惩治相关人员也应该进入“报复期”,让这些人为自己当初的不负责任、草菅人命、利令智昏付出沉重代价。有句话叫做“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既然之前建盖楼房时做了亏心事,就不能逃脱被严厉追责。这既是他们罪有应得,也是给受惊吓甚至在楼房垮塌事件中伤亡的居民讨个公道,同时对于当下的房地产开发商也是一个警示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