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两龄童遭虎咬掉右手,谁之过?

  作者:解晓东

  4日中午12时15分,三名大人带着一名两岁男孩,在雅安碧峰峡景区野生动物园区游玩时,该名男童将手臂伸入外围玻璃下方的通风口,右臂肘关节以下部位被一只白虎全部咬掉。(7月5日《成都商报》)

  随着我国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将动物园作为游玩的好去处,但园内动物致游客受伤害的事件却屡屡发生。在上述事件中,受伤男童在三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监护人的监护下,仍酿下了悲剧。同样发生在7月4日,台北市立动物园发生台湾黑熊伤人事件。去年8月某天,在北京延庆县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中,一名员工被三只孟加拉虎撕咬,当场命丧虎口。

  动物园本是搜集饲养各类动物,供公众观赏并进行科学普及和宣传保护教育的场所。然而,或因游客麻痹大意,或因动物园规范管理措施匮乏,各地动物园动物伤人事件频频见诸报端。游客因园中动物行为受伤,责任到底在谁?

  多起动物园动物致伤事件发生后,伤者家属和园方常常互相“推卸责任”,前者认为后者疏于管理,后者指责前者不服从管理或疏忽大意。然而,有一个相关责任方却常被大多数人忽视,那就是当地政府。

  动物园作为一项公益事业,其性质决定了该项事业大多由政府出面建设,且大部分野生动物园是在原林业部濒危动物救护中心的基础上建立而来。政府在动物园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有责任保护辖区内人民群众的安全,亦有义务引导处理动物园和游客的关系。政府应确保动物园有足够的资金和人员来规范管理,提高人民的安全责任意识和整体素质。行政单位应加强对动物园的监督管理,保证在意外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将损失降到最低。

  当然,要想降低动物园伤亡事件的发生频率,不能全部依靠政府,游客和园方同样应有所作为。

  游客入园前应事先了解参观动物园的注意事项,教导未成年人遵守园内规定,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证安全游玩;其次,在园内遵守法律法规、倡导社会公德;第三,不在园内恶意投食,尊重园内动物的生活习性。

  园方应做到加强猛兽区等区域防护栏的建设与维护,强调猛兽区的安全防范指示须“亮”上加“亮”。第二,加强人工监督的力量,建立完善巡逻救助机制。其三,需建立健全违反园方安全防护等相关规定的监督举报措施,加强对游人的安全教育,提高游客的违纪成本。2009年12月2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第81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其中需明确动物园的责任属于过错推定责任,它指的是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在事件中没有过失或者尽到了应履行的义务,就可以证明自身(动物园)是没有责任的。

  事发动物园做出将肇事的2岁白虎关禁闭的举动似乎是对白虎的惩罚。且不评判幼年白虎何“错”之有,白虎属哺乳类食肉动物,动物的天性是无法改变的。其次,关禁闭源于古老的“面壁思过”,是一项管教方式,现为警方内部的纪律处分措施。对幼年白虎实行这一措施,其效果无从而知。因而针对此类事件,我们还是应从自身出发,避免盲目评价事件的是非过错,而应思考伤人事件发生的原因及今后如何避免此类事件发生的有效措施。倡导积极向上的社会舆论,避免对受伤者及其家属造成二次伤害,建议动物园方面进一步完善园内安全设施,让其真正成为我们安全游玩的好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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