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次性侵17岁女儿致其怀孕流产,天理难容!

  作者:毛开云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刚

  去年年初,刚满16岁的璐璐和父亲孙某来到扬州打工。去年11月的一个晚上,禽兽父亲竟强奸了亲生女儿璐璐,从此一发不可收。直至今年6月初,璐璐怀孕并人流,她才将自己半年来受的委屈告诉了男朋友。目前,孙某因涉嫌强奸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查办之中。(7月3日扬州网)

  都说虎毒不食子,这个禽兽不如的父亲,竟然10次性侵17岁女儿致其怀孕流产,天理难容。目前,这个畜生已被刑事拘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然而,此案留给人们长长的思索。

  为啥会有这样的父亲?为啥会有这样的人?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这个10次性侵17岁女儿的禽兽,如果仅从情理上说,应该千刀万剐、剁成肉泥。然而中国是法治社会,对于这个禽兽,应该运用法律对其进行“修理”。可是另一个问题来了,如何让法律走进基层、走进农村、走进打工人群、走进普通民众心里,确实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为啥不能阻止“第一次”?“第一次”后为啥不报警?为啥非得到了怀孕流产的地步才揭穿禽兽的真实面目?这个女儿已经十六七岁,应该有一定的知识和反抗能力,本该阻止禽兽父亲的“第一次”,然而这个女儿阻止了吗?倘若“第一次”后就及时告诉男朋友或者及时报警,想必不会有后来的9次,不会有怀孕流产的凄惨事情发生,然而这个女儿逆来顺受。如果说禽兽父亲禽兽不如,那么,某种程度上也是这个女儿的纵容。

  伦理、道德、法律,恋爱、婚姻、家庭,友情、亲情、爱情,这些单个的名词很好理解,而要把这些单个的名词串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处理好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这件事情不仅要做,而且要做好。因为这是文明社会的要求,这是和谐社会的体现,这是法治社会的题中之意。

  禽兽父亲10次性侵17岁女儿致其怀孕流产,虽是个例,但不能当成个例对待,因为这样的个例虽然情节有轻重,但数量委实不少。每当媒体报道教师性侵学生、成年人性侵儿童等消息后,人们除了愤怒之外,似乎没有做过太多的思考。如何避免性侵事件发生,性侵者和被性侵者应当反思,家庭、学校、社区等应当反思,公安、教育、司法等部门应当反思。为未成年人尤其是女性未成年人撑起健康成长的保护伞,不能只是一句口号,必须变成每个人的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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