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兰
最近,一种号称专治夜间各种乱用远光灯的“魔鬼面具”在网上走红。网友晒出的三张照片,展示了几种图案吓人的面具,以白色为主,一般将面具放在轿车后排挡风玻璃上,黑夜里当后面来车开远光时,光线恰好打在这个位置,突如其来的惨白“鬼脸”显得格外吓人。(7月8日重庆商报)
专治远光狗的“魔鬼面具”一经曝光,当即在网络疯传,微信朋友圈里也炸开了锅。相当一部分网友毫不吝惜溢美之词,对此大肆热捧与疯狂点赞,称此举实在“亮瞎眼”,既有创意更有亮点。然而在笔者看来此言差矣,“魔鬼面具”其实并不可取,充其量不过是一种简单的以暴制暴,以恶制恶,标榜喝止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正义之举,只不过是一种“伪正义”。
照理说,远光灯一般适用于照明条件不好,尤其是会车等交通状况时。然而现实的情况是,不知是出于无知还是故意,绝大多数车友只顾自己行车方便,开灯即开远光灯,即便遭遇前方会车,也不切换成近光灯。但凡路遇滥用远光灯的情况,相信很多车友都会“打脑壳”“很受伤”,广大路人对此也是苦不堪言。此类不文明交通乱象在给其他车辆和行人造成不便的同时,也间接埋下了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于人于己都没有好处。
在公众的既定观念中,“魔鬼面具”都是用作万圣节和表演之用。据部分“魔鬼面具”的买家坦言,入手几枚“魔鬼面具”,真正的目的并非为了吓人,而是抱着“很潮”“好玩”的娱乐心态,既能发泄自己对滥用远光灯现象的不满,又能提醒那些乱开远光灯的车友,警示不文明出行的驾驶员朋友,如此何乐而不为?不容否认,“远光狗”交通乱象由来已久,也广为公众诟病,但欲借“魔鬼面具”来叫板“远光狗”,其实一点也不娱乐,也难以奏效。原因就在于,夜间行车,光线本就昏暗,加之司机们精神高度集中,对于“魔鬼面具”这种突发状况,大多没有预先的心理准备,冷不丁地吓一跳,恐怕都会害怕发怵,都会六神不住,极有可能因为极度的恐惧,造成司机操作失控,酿成追尾、连环车祸等交通事故,如此岂不是得不偿失?从这个角度来说,“魔鬼面具”非但不能倒逼不文明司机正确使用远光灯,还有可能埋下重重安全隐患。
其实,传言中虽然“魔鬼面具”号称专治夜间乱用远光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但实际上却并不具备预防远光灯的功能,之所以“魔鬼面具”威慑力十足,主要还是基于驾驶者和行人的恐惧心理。据科学论证,乱用远光灯隐患重重,不但会瞬间致盲,还会降低人眼对距离和车速的感知力,远光灯所产生的超大光晕更会降低司机的判断力,这也是公众对乱用远光灯行为深恶痛绝之处。
网友热捧“魔鬼面具”的初衷,虽然只是为了警示世人,也不乏戏谑、玩笑、恶搞的成分,但却忽视了追责的现实问题,未能注意到“魔鬼面具”背后问题的严重性。根据交通安全法,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可处以20到200元的罚款。严重点说,一旦交通事故与“魔鬼面具”沾上边,情况就会相对变得复杂起来,其一,前车使用了“魔鬼面具”,而后车未使用远光灯,那么过错方在前车;其二,前车使用了“魔鬼面具”,而后车正确使用远光灯,那么过错方也在前车;其三,前车使用了“魔鬼面具”,而后车乱用远光灯,那么双方过错大小将根据具体责任划分。也就是说,不管怎样,前车都会担责,想必没有车友愿意为此玩笑买单背责吧。
说到底,“魔鬼面具”叫板“远光狗”,以暴制暴不可取。不顾别人安危乱用远光灯,此类不文明交通行为固然可恨,但公众却不能以暴制暴以恶制恶,“魔鬼面具”并不值得提倡,也不值得鼓励,毕竟“以暴制暴”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策,公众完全可以预见的是,用“魔鬼面具”以暴制暴,最终只会导致矛盾升级,两败俱伤,看似正义凛然,其实不然;看似有力,实则无力,无异于一种文明的困境,我们常说反对以暴制暴,但以“魔鬼面具”叫板“远光狗”无疑是一场暴力对抗,实在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