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健身器材伤人 应建立定期维修机制

  作者:徐云鹏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小蒙

  近日,广西南宁一位老人在小区健身时,不慎从损坏的健身器材上摔下,导致右脚踝骨折。其实不仅在南宁,记者了解到,在城市一些社区,健身器材“超期服役”,锈迹斑斑、“缺胳膊少腿”。在一些农村的健身场地,篮球场变成了晒谷场、停车场,篮球架变成了晾衣架。健身场地附近的居民很困惑:为什么投入时大手笔,年久失修后却无人理睬。(据2015年3月22日 中国广播网)

  居民小区健身器材“过劳损”严重,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少了横杆的单杠、零件松动的跷跷板、没有了转盘的太极揉推器……健身器材成“弃材”在众多小区比比皆是,即使零件完整的器材,也因日晒雨淋后出现斑斑的锈迹。更为严重的是,有的健身神器,年久失修后成了害人利器,酿成伤人事故,让全民健身的初衷打了折扣,也再次昭示出政绩工程之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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