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下避孕套,谁为沈阿姨“撑伞”?

  作者:张卫斌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刚

  沈阿姨的iPad里面藏有楼上住户将各种物品抛到她家天井后一地狼藉的情景。她说,楼上扔塑料袋、饮料瓶、烟蒂、瓜皮果壳下来,已见怪不怪了。让人吃不消的是,居然还有卫生巾、避孕套、鱼鳞鱼肚肠等污秽之物,实在太恶心了。沈阿姨打扫天井,不管是不是下雨,都要撑着伞,以免被高空抛物砸中。(8月17日新闻晨报)

  都说天上不会掉馅饼。这话似乎有些过时了。种种迹象表明,天上随时可能会掉下各种物品。塑料袋、饮料瓶、烟蒂、瓜皮果壳已经是寻常事了。这不,沈阿姨家的天井里,掉下来的竟然是卫生巾、避孕套、鱼鳞鱼肚肠等污秽之物。沈阿姨不恶心才怪。

  据沈阿姨介绍,从她搬进来的第一天起,高空抛物就像噩梦一样缠绕着她。无奈之下,只好撑着伞到天井打扫卫生。沈阿姨的遭遇令人同情,但是,这种现象绝非个案。近年来,高空抛物屡屡见诸媒体报道:重庆市民郝跃被从天而降的烟灰缸砸中,经鉴定为八级伤残;成都市民陈涛被从天而降的杯子砸中头部,患上创伤性癫痫后遗症;至于各地被随意乱扔的烟头烧掉的被子、床单,更是不计其数。

  深圳有关方面一项关于“何种不文明行为应进行处罚”民意调查表明,“从建筑物、车辆上向外抛撒垃圾及其他废弃物”位列最需要被惩罚的“十大不文明行为”之首。可见,高空抛物已经成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上海沈阿姨,天天撑着伞到自家的天井里打扫卫生,这种在自家院落里过日子,还要提心吊胆的现象很不正常。那么,谁来为沈阿姨“撑伞”?

  对于高空抛物,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种“连坐”的做法也是无奈之举,有失现代法律公平精神。正因为如此,在司法实践中常常遭到抵制。重庆市民郝跃被烟灰缸砸成八级伤残后,法院判决生效12年中,22户被告只有3户赔了钱。

  高空随意抛物,暴露的是少数公民素质低下,而提高公民素质又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当前,解决道德领域的存在问题,必须通过健全相关法律来解决。《侵权责任法》让无辜的人分担个别人的过错,这种做法被有关专家称为“恶法”,专家呼吁让有过错的个人自负其责。还有有专家建议,将高空抛物纳入“危害公共安全罪”,高空抛物造成人员伤亡的,肇事者以“过失杀人罪”、“故意杀人罪”论处。

  在相关法律修改完善前,发挥建筑物周围现有监控设施的作用不失为权宜之计。有报道,位于福建莆田市城乡结合部的全国示范社区莆糖社区,住着500多户人家。社区事务公示栏的“村规民约”规定:“严禁高空抛物,违者将曝光”。社区30多个探头随时监控“高空抛物”。该小区曝光了几例高空抛物的典型后,最近几年再没发现有人从楼上乱扔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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