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民增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小蒙
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文革中期,我在城南一处中学教语文。
有一年,学校要招收一名语文代课教师,报名者甚多,经过筛选,剩下两名,都是老高三毕业生,家庭及个人的政治条件也都不错,气质风度也好,选谁?一时难以确定。最后,学校领导决定让他们每人写一篇作文,再决定用谁。
那两个人就都积极准备,还请我辅导,帮着猜题。
考试当天下午,开考前十分钟,领导忽然亲自通知,让我想个作文题目,并且派我负责监考、评卷。
我很为难,两个人都熟,本应回避的。领导说,相信你能处理好。不容推脱。时间也来不及,临时给我说,也是为了避嫌。
面对领导的信任,我只犹豫一分钟,坦然决定“潇洒走一回”。只要做到公平、公正,问心无愧,什么都不怕。
教室里,只有我和两位考生三个人,而且是作文,所谓监考,就是陪他们坐着。我没事,就在他们紧张思考写作的时候,我也努力想最佳处理办法。
一个多小时后,第一位写完了。他把写好的作文放到我身边的桌子上,我拿过他的作文,看也不看,就顺手翻扣在桌子上。他笑着冲我点点头,想转身离开,我告诉他不要先走。他就坐在我旁边等。
过了十几分钟,另一位也写完了。我接过他的作文,与前一位的作文翻扣在一起。然后,我让他两个往前坐坐,当面批改。
批改之前,我先与他们讨论作文评分标准。主要是我说,他们也插话。看题目,应该写议论文。意见统一。另外就是:论点明确集中,论据充实具体等,当然还要看语句是否流畅自然,卷面是否整洁。最后还讨论了用什么事实论据比较好。
正谈论着,有一位就不好意思地笑着说:“坏了,我写的不行。”
我说:“改改看吧。”
把卷子翻过来,摆开。先看卷面,都很整洁,字都写得漂亮。再看内容,语句也都流畅,可以看出两个人文字表达能力都不差。论点也都明确,只是论据有明显差别:一位是罗列口号,理论偏多,缺乏事实论据;另一位则既有理论论据,事实论据也充分,说服力强得多。我给了他一个较高的分数。他满意,另一位也服气。
事后,别的同事说起这件事,都说:“真替你作难。这事很难不得罪人。”我笑笑说:“公平、公正、公开。他们口服心服。”以后的事实也是,我与两个人关系一直很好。
作者:李民增,男,山东省聊城市人。作品在国内外报刊发表,获奖,被选入多种版本。出版有诗集《春雨潇潇》,诗文集《柳园漫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