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蓝开高速:烧秸秆浓烟挡路致车祸两死

  作者:周军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小蒙

  前日,河南高速公安发布微博:从开封市高速交警支队获悉,开封二郎庙因焚烧秸秆能见度低,导致兰南高速开封二郎庙段发生2起事故,东西半幅各1起,各有4辆车追尾,目前事故造成2人死亡,6人受伤。事故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新华网 6月13日)

  曾有媒体为焚烧秸秆行为列举“四大罪”,先后在污染空气环境、引发火灾、造成交通安全隐患和破坏农田质量等方面作出剖析,从科学层面分析焚烧秸秆带来的实质性危害,让公众从理性上树立起对焚烧行为的畏惧心。在法理上,各地政府也相继出台比较严苛的“封杀令”,对焚烧行为处罚动真刀。比如从今年5月1日起,湖北省在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5月26日,河北省也提交《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决定》的草案,全面禁止焚烧户外焚烧。

  然而,随着各地焚烧秸秆的“禁令”不断出台和修订,使得这一陋习在客观上得到了相对控制,但却依然无法彻底根治。公路边上焚烧秸秆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消息屡见不鲜,铁路沿线焚烧地头杂物逼停火车的案例不时上演。要知道,大风环境下火势肆意蔓延危害的不仅是公共交通运输秩序,还危及成百上千乘客的出行安全。前几日媒体报道的京广铁路沿线村民焚烧秸秆导致铁路绿化树被烧几十颗、火车在烟火中穿行的新闻至今令人唏嘘。

  禁止焚烧秸秆其实有法可依,并且各地处罚力度都还不小,但现实操作中却又是难上加难,这并非是执法部门的不作为,也不是农主们不明道理。从根源上看,麦秸秆回收难、可再利用率低才是治理焚烧秸秆困难的主要原因。秸秆没有好的去处,常年堆积在田间地头,恶化环境不说,还影响新的耕作,这些无不成为农主们最大的一块“心头病”。为了消除这块“心头病”,顺理成章出现了一方面执法部门高举“禁令”喊破嗓子,另一方面农主们纵使玩“躲猫猫”也要把秸秆烧掉的尴尬局面。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每年都会产生成千上亿吨农作物秸秆,而这些秸秆的去处一直以来都是农主们比较头疼的事情。当然对他们来讲,最传统的处理方式自然是一烧了之,一来省去了处理时的搬运劳顿,二来干脆利落且还方便。问题来了,既然焚烧秸秆引发的环境污染、道路交通事故、火灾等严重危害着公共安全,那么这些不可控因素造成的危害又有谁为之来埋单,难道仅靠处罚就能消除这种矛盾?笔者认为,治理秸秆焚烧不能仅紧盯着处罚那点事,严苛的禁令下除了让以身试法的责任人受惩外,相关部门是否还应该多想想怎样利用科技手段给这些秸秆找个好去处呢?

  在秸秆处理问题上,我们不妨多学学国外。在许多国家,把秸秆列入国内能源体系的重要原料。比如早在1989年,丹麦就建成了世界上第一个用秸秆作原料的热电联运站,每年用于发电和取暖的秸秆消耗量高达140吨,以秸秆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已占国内能源消耗量的24%以上,丹麦在巧妙地处理了废旧秸秆的同时,还在为民众降低了生活用电成本。实则为废旧秸秆的流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考范本。

  当然,在国内目前没有更好、大范围的秸秆回收、加工和再利用科技体系作为支撑背景下,农主在秸秆处理上还需得多谨慎,点燃火苗前多权衡下这一行为会带来哪些严重后果。当前,摒弃焚烧秸秆的“四大罪”源,除了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扩大宣传外,呼唤农主们的行为自觉或许是杜绝焚烧的最有效途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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