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开除到降级 谁让梁云林坐上"过山车"
作者:钱桂林
从6月4日到6月8日的几天里,安徽省怀远县包集中学教师梁云林的命运经历了“过山车”般的起伏。今天傍晚,怀远县教育局将对他的处分决定从“开除”更改为“降级”,这位47岁的中学高级教师保住了自己的公职。(6月9日中国青年报)
安徽省怀远县包集中学教师梁云林,真的经历了“过山车”般的人生体验,他由当初的被“开除”更改为“降级”,总算保住了来之不易的饭碗。这对那些动辄激情体罚学生的教师来说,是一个很好的警示。
不过,此事也给我们留下另一个重要启示,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如何避免情绪化的教师管理,更好的依法治教?梁云林体罚学生的事情一经爆出,怀远县教育局便迅疾的对他作出 “开除”的行政处分,据说是局长们集体研究决定的;而此事经过媒体的披露后,不少人开始质疑怀远县教育局的处分决定,认为有处分过重的嫌疑。
其实,只要稍稍浏览一下教师法,便不难得出对梁云林应该被“开除”还是被“降级”。根据教师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梁云林体罚学生是不争之事实,但所在学校或怀远县教育局有无对其进行必要的教育挽救呢?虽说新闻没有披露,但所在学校和怀远县教育局也没有公开回应,说明“经教育不改”这一环节不存在。那怀远县教育局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了,不仅没有对体罚学生的教师进行必要的“治病救人”,而且还有乱挥行政大棒、侵犯教师合法权益之嫌。
教师体罚学生为社会舆论所不容,也为教育法律和规章所不容。但在处理梁云林这件事上,怀远县教育局有关领导显得过于冲动和草率——舆论紧盯着体罚现象,便对涉事教师下重手甚至死手,而舆论一质疑,便对涉事教师放一手。如此落差巨大的自由裁量,这就难免让人生疑了——怀远县教育局还是在依法治教吗?局里的那帮领导难道是三岁小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