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钱桂林
近日,一组在北京故宫博物院拍摄的裸体照片通过微博在网络流传。一位年轻的女模特全身赤裸,立在洁白的殿阶下摆出种种造型。其中一张照片中女模特裸体骑坐在螭首上,尺度之大引起网友争议。针对网友“亵渎文物、伤风败俗”等质疑,摄影师王动通过个人微博回应称,创作没有影响任何人。(6月1日新京报)
北京故宫博物院每天游人如织,摄影师王动近日却成功在故宫里避开人潮,为女模特拍摄一辑三点全露裸照。王动是怎么成功拍摄的,暂时还不得而知。
在故宫拍摄裸照,王动的拍摄行为是否违法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当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在故宫拍摄裸照的行为,从艺术上来说不太好定性。作为公共场所而言,倘若摄影师和模特拍摄时故宫方面并不知情,涉嫌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对公众造成视觉猥亵,属于违法行为;倘若故宫方面知情,那么故宫作为公共资源为何对私人开放有待商榷。看来,王动的行为是否违法,尚待进一步厘清。
美国摄影作品
不过,王动的拍摄行为有违社会公德,恐怕是不争之事实。首先,让女模特裸体骑坐在螭首上,有亵渎甚至损害文物之嫌。故宫的螭首距今已有600年左右的历史,由于年代久远可能有裂缝,绝不允许攀登和骑坐。为了所谓的艺术而置文物于不顾,比某些国人旅游中攀爬、刻画文物,有过之而无不及。其次,在故宫里拍摄裸体艺术照,会对社会起很不好的示范引领。艺术工作者扛着艺术的大旗去随处招摇,这不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越是有影响的艺术家,越需要自律”,在故宫等公共场所进行人体摄影是可行的,但是应当有所限制,诸如裸体一类的大尺度摄影,当慎之又慎,否则,会给社会放下坏样子。再者,裸体艺术的欣赏范围有一定的限制,不能零门槛的想公开就公开。王动随意在自己的微博中公开这组裸体艺术照,凭他个人的名望,网络传播速度和范围是很惊人的,人们去欣赏的自然不再是艺术,而是与淫秽无多少差异的东西。
美国摄影作品
王动作为一位有影响的摄影师,应该知道艺术不是“无极限”的,它要受到创作场所、人文环境、欣赏对象、传播方式等诸多限制。为博眼球的创作,为制造轰动的传播,是很不严肃、很不负责的做法。尤其在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艺术工作者更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