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平均工资49969元||你又拖后腿了吗

  作者:知风

  2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14年全国平均工资主要数据:全部调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9969元。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6339元,同比名义增长9.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7.1%;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6390元,同比名义增长11.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9%。(5月28日《北京青年报》)

  每当国家统计局的“平均工资”数据出来,都会引来网友“我拖后腿了”的感叹。这倒真不是“谦虚”,而是实情。因为,这个平均值,反映的不是整个国家老百姓生活水平的高低、财富增长的快慢。美国管理学家彼得曾提出过“短板理论”,意思就是盛水的木桶是由许多块木板箍成的,盛水量也是由这些木板共同决定的。若其中一块木板很短,则盛水量就被短板所限制。这块短板就成了木桶盛水量的“限制因素”。所谓的“平均工资”,就是这个“水桶”木板的平均高度,而不是桶里水平面的高度。因此,当您属于这个水桶上那块短板时,您的后腿就拖定了。

  由此看来,一年年发布“平均工资”这个数据,是一件既敏感又不讨好的事。虽说这也是客观存在,但对越来越明显的贫富差距,人们的认识是局部和大概的,一旦通过平均,真正让人感到郁闷的并非与这个平均值的差距。因为,无论是56339元或36390元的年平均工资,都算不上很高的收入水平,但当人们所羡慕的高收入阶层,用他们的高工资平均到低工资上,得到的还不是一个较高的数据,可见低工资之低和低工资群体之大。而这样一个不算很高的平均值,竟还让很多人落后一步。

  确实很难理解“平均工资”的意义。假如用“水桶效应”来分析,得出了水桶木板的平均高度,无法对应到桶里的水平面高度。而作为一项收入水平的统计数据,只有反应出群众的真实生活水平,才能说明是提高了还是降低了。但是,当社会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情况下,如果再用“平均数”这个概念,就很难反映社会的真实情况了。相反,民众感受与官方数据的错位,会引发着社会焦虑。这种焦虑一方面来自对没有共享发展成果的失落感,一方面也包含了一种深刻的危机意识:人家都涨工资了,我怎么还这么困窘逼仄?最后结果就是深深的被抛弃感。

  相信国家统计局对“平均工资”统计,或许是出于对国民收入状况的研判。但是,用“平均数”来判断整个国家老百姓生活水平的高低、财富增长的快慢,很可能会掩盖分配不公下的相关实际问题。因为,这已经不是在社会财富严重缺乏、老百姓普遍贫穷的情况下,而是在经济转型时期,在不同的背景和机遇面前,可以说的富的暴富,穷的更穷。当高收入不但在人群比例上,而且的增长幅度上都出现分化时,所形成的“平均值”哪怕是提高了,也不能说明整体收入水平的提高。

  因此,在一个社会贫富差距较大的国度里,衡量这个国家老百姓生活水平高低、财富增长快慢的立足点,应放在社会的“工资短板”方面,即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以下及社会贫困线以下两个层面。这样才有利于国家在制定和调整大政方针时,平衡好竞争和公平的关系,保障低端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否则,“水桶”上的长板日益疯涨,势必让短板显得更短,不就成了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的标志?

赞 (0) 评论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