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扫墓火灾”须双管齐下

  作者:毛开云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小蒙

  4月6日,全国媒体关于清明扫墓引发火灾的报道,岂是一个“多”字可以形容:《中国青年报》报道,福建周宁扫墓引发森林火灾,当地投入300多人经过7个小时左右的全力扑救,大火被全面扑灭;《羊城晚报》报道,广州市白云区浔峰山疑因扫墓引火灾,土被烧成黑色或因香火引燃;《海南特区报》报道,海口一天因祭祀引火灾60起……清明扫墓、祭奠亡灵是我国的传统,但由于清明节期间风干物燥,因烧纸、焚香、点蜡烛等引发的火灾频频出现,于是全社会都应该思考一个问题:清明“扫墓火灾”何时休?

  很多年前,全国各地就在提倡和推行绿色扫墓,献一束花、植一棵树、写一首诗、做一则文,何尝不是对逝去亲人的怀念,为啥一定要烧纸焚香、炮声隆隆?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在森林防火期内,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是要受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依据《刑法》规定,扫墓引发森林火灾的过火林地面积超过一定数量,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尽管法律法规高悬头上,依然有人置若罔闻、不屑一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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