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扫墓火灾”频发,既是落后的传统观念和定势思维作祟,也是执法不力、执行力不到位的体现。遏制清明“扫墓火灾”必须双管齐下:一方面,要大力推进以“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的清明服务,让市民越来越接受“绿色”“文明”的新时代殡葬理念,为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美丽中国建设,做出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另一方面,要加大巡查和监督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依法依规处罚,不要等到火灾已经发生才来亡羊补牢。
古人说清明,“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烧纸、焚香、放鞭炮不仅污染环境,而且把清明节搞得乌烟瘴气,有违清明的本意。4月6日《人民日报》“今日谈”刊发文章《涵养我们的“清明文化”》呼吁:把握住节日背后深厚的人文底蕴、不变的人心情感,在继承与创新中涵养属于我们时代的节日文化。是的,作为炎黄子孙和新时代的公民,我们不能人为把清明变成“不清明”,更不能人为制造损害自己和他人、危害国家和社会的清明“扫墓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