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一个绕不开的逻辑起点

  作者:张卫斌

  5月31日是第28个“世界无烟日”。更受烟民关注的是,6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控烟令”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将正式实施,届时,北京市包括写字楼、餐厅在内的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彻底叫停所有烟草促销活动。按照规定,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违规吸烟的,最高将被罚款200元。(6月1日新华网)

  不久前,官方刚刚宣布再度上调烟草税,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同时,对国产卷烟和进口卷烟的批发价格、建议零售价格进行调整,中国政府希望通过“税价联动”的手段促进控烟。

  “控烟”对于公众来说并不陌生。2010年3月,杭州实施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医院、学校等10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商场、单位办公室等9类公共场所控制吸烟,违反条例的个人和单位将受到50元至2000元的处罚。此后,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兰州等城市,江苏、福建等省份相继推出控制吸烟条例。

  在国家层面,2013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要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2014年10月,卫计委起草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上报国务院,同年11月,向全国公开征求意见。

  这些年来,无论是专业组织还是各级政府,为控烟作出的努力有目共睹。客观评价其成效却不容乐观。其表现之一,每次都是雷声大,雨点小。最严控烟令往往停留在纸面上。今年初,中国疾控中心通报中办、国办“领导干部禁烟令”执行情况,竟然有四个省区既未发文,也没有具体举措。换言之,就是没有执行。《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世界无烟日”停止售烟一天。该条例实施两年来,总体执行情况并不乐观。

  当下的禁烟窘境,与禁烟逻辑混乱有着很大关系。笔者关注了网上关于北京禁烟令的各种讨论,很多网民都发出同样的疑问:为什么不把烟草企业关了?事实上,在各地控烟条例出台时,网民都有类似的问题。

  近年来,各级政府为控烟付出的努力效果甚微,显然与没有弄清楚控烟逻辑起点有关。其实谁都明白,烟草企业是利税大户。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3月,国内消费税772亿元,同比增长31.9%。其中,卷烟消费税344亿元,同比增长33.5%。卷烟消费税一项占比之大,可见一斑。“看上去很美”的控烟运动,在上述财政数据面前是不是有些滑稽?

见惯了影视作品中各类角色(包括伟人)吞云吐雾的场景,我以为,吸烟也就是一种个人嗜好,最多是不良嗜好。然而,随着各地控烟条例的出台,在公共场所吸烟实际上被上升为个人道德问题。这就形成一个有趣的悖论,那些生产烟草的企业是功臣,而烟草消费者有可能成为罪人。话说到这里,已经无需赘言。控烟究竟应该从哪里入手?路径其实很清楚,关键是有关方面有没有勇气,作出一个“艰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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