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乡贤文化”是乡村治理是源头活水

  作者:李兆清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小蒙

  外出务工潮导致了乡村精英的严重流失,农村人心离散、人去地荒。浙江省绍兴上虞区立足于乡贤文化建设,将“乡贤文化”这种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榜样文化、先进文化,在新时期,赋予了新的意义,并发挥其独特作用,在探索乡村治理现代化这一重大而紧迫的课题上,走出了一条“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实践之路。(5月21日中国文明网)

  每年春节过后,都有一大批农村人浩浩荡荡地开赴城里务工。他们大都是农村的青壮年,到城里务工为的是获取一份更高的收入养家糊口。然而,如此一来,乡村就剩下了妇女、老人和孩子,农村“空心化”逐渐加剧。如何推动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十分考验各方的智慧。“乡贤文化”,具备鲜明的区域特色,为推动乡风文明不断迈上新台阶提供了一份好的参照。

  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大体是在德治、法治两方面入手,很多时候,要将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上虞区则推出了乡贤文化建设,以乡贤的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乡风文明建设。乡贤,乡村的贤人,大都是有所成就的长者,他们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等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乡贤怎么做,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由于其自身重大的影响力,乡贤的言行举止将发挥言传身教的作用。乡贤,凝聚着周围的一群人,是中国传统家族治理的拓展,推进乡风文明,不应该忽视乡贤的重要作用。

  道德与法律,道德是柔性的、法律是刚性的。在不少农村地区,都有村规民约、乡规民约等制度性约束,广大村民严格按照村规民约、乡规民约办事。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要用法律的刚性约束人们的行为。很多时候,法律是逼不得已的选择,在道德可以解决的情况下,应该优先用道德的方式来解决。然而,道德又有些抽象、有些模糊,乡贤的言行举止有重大的影响力,什么是有道德的人,乡村居民可能搞不明白,那就可以看看身边的乡贤是怎么做的。当然,这就需要乡贤们自身行得正、坐得直。只有自己站得端正了,人民群众才能认可你。而且,乡贤对道德的坚守要做到弛而不息、久久为功,这样,人们才会把乡贤当成道德的榜样。只要有一回做出了违背道德的事情,乡贤这样的榜样就会垮塌。人是会发生变化的,乡村居民尊崇乡贤、学习乡贤,但不能迷信乡贤,要有自己的价值坚守。

  由于其自身重大的影响力,乡贤自身要做乡风文明的引领者,同时,对于乡村地区出现的不文明陋习,需要进行积极的引导,比如一些地方盛行铺张浪费的吃喝风气,乡贤自身就可以带头勤俭节约,为乡村居民树立好的榜样。对于不文明的人和事,要敢于“拍砖”,“拍砖”要入情入理、语重心长,让乡村居民乐于接受。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愿各地都能善用乡贤文化,让乡贤文化成为乡风文明的源头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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