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追访:网友陈女士今年31岁,前几天,她和家人一起逛了宜家家居广场,拥挤的人流里,竟然看到一位穿着棉睡衣来购物的中年女士。“我明白穿睡衣很舒服,但公共场合穿这个,好像不太适合吧?”陈女士觉得,穿衣打扮最好要考虑一下周边环境。(12月2日荆楚网)
吃饭穿衣各有所爱,不必把自己的好恶强加于人。一个人上街穿什么衣服,完全是个人的私事和权利,只要在法律和道德许可的范围内行事,他人无权干涉和指责。
没有那部法律规定市民上街不能穿睡衣,穿睡衣上街也没有违背公序良俗。既然如此何必要对他人穿睡衣上街说三道四?如今是一个开放、包容和多元的社会,公民可以尽情地展现个性。文革期间那种单色调统天下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如果对穿睡衣上街的人横加指责,那么对染黄发,留畸形头,穿异服的人又该如何处置?公民的穿衣权任何个人和部门都无权干涉。因为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在维护公民权利方面,我们也要坚守“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原则。对公民权利心怀敬畏之心,决不能搞你的权利我作主,这样明显违背法制精神。
同样是穿睡衣上街,有人感觉“令人不忍直视”,有人认为是一种时尚。徐东路某小区的汪先生感觉周末休息,穿睡衣遛狗舒服。总之,大路通天各走半边,满足不同人群的穿衣喜好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睡衣族”既不坦胸,也不露背,比起那些街头坦胸露背者要文明许多,所以,我们不必吹毛求疵。再说了,如今的睡衣也是家居服,无论是款式还是颜色都很漂亮。有的睡衣还很防寒,人们出门、进门省了换衣服的程序,很方便。
不干涉他人的权利是法律的底线,依法治国也要体现在尊重公民的穿衣权上。由此可以看出,要真正完成由人治到法治的转变,我们还有许多路要走。依法治国,我们不妨从尊重市民的穿衣权开始。
作者:郭双年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小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