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角硬币打戒指,赚钱不可太任性

  作者:侯文学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刚

  3月23日,家住浙江宁波市江北区洪塘的小刘@钱报宁波城事向《钱江晚报》反映,当地最近来了一对摆摊的夫妻,号称只要提供5角硬币,就能帮你做成手链戒指,收取20元至70元不等的加工费,生意挺红火的。经记者现场调查,相关情况得到了证实,且买卖兴隆。(2015年3月24日钱江晚报)

  《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第二十七条也规定,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第四十三条还规定,对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把5角铜币溶化后打造成手链、戒指,显然是一种损毁人民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受到处罚。

  从上述情况来看,无论是用硬币打造手链戒指的摆摊夫妻,还是拿硬币要求做成手链戒指的女市民,显然法制观念十分淡薄。就摆摊夫妻而言,或许他们也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但为了赚取不菲的加工费,便任性起来。而就拿硬币要求做手链戒指的女市民而言,多数或许还未意识到她们的行为是违法的,这从她们在现场回答记者的提问可看出一二。有的说:“看着好玩,反正又不贵。”有的对损坏人民币属于违法,摇头表示:“没想这么多,不就5角钱么。”

  建设法治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作出共同努力,其中包括小商小贩和每个公民。但愿有关部门加大《人民币管理条例》的宣传教育,增强人民币保护意识,执法部门也须加大执法力度,不能让损毁人民币行为滋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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