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练红宁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刚
6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禁烟令”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施行,条例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及重点单位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对违反法规条例者,个人将最高处以200元罚款,单位最高处以1万元罚款。(《人民日报海外版》6月2日)
只要闻到烟味,我就会过敏难受。与我一样,饱受二手烟、三手烟伤害的不计其数,多数情况下只能无可奈何。现在有了最严法律支撑,再加上自律、尊重,创造无烟环境大有希望。
我曾经与多位“烟枪”同处一个办公室,饱受痛苦煎熬。虽然有时提醒同事少抽一点或者到走廊上去抽,毕竟也有人家的“一亩三分地”,话讲多了总是引起人家的反感和“意见”很大,多数时候只能忍气吞声,尽管被呛得眼泪直流、鼻子不通。最可怕的是有时来人散烟大家抽,把办公室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吸烟室”,我只能走出去躲避一会,后来还是出现“血稠”症状到医院挂水半月,并吃了几个月的黄瓜,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其中一个“烟枪”同事竟挂了两次共30天水。其实,稍微自律克制一点,懂得尊重他人,也不致于这样尴尬。
当然,社会大环境,躲避也不是事儿。吸烟有害健康,人人知道,就是有那么些人不顾身体享受吸烟的“快乐”。像工作单位,除了提醒人们不要在室内抽烟之外,单位要尽量把吸烟者配到一室,不吸烟者放在一起,减少吸烟者对不吸烟者的伤害;像开会特别是开小会的时候,遇到不自觉的吸烟者,领导和组织者理当带头制止,放任不管,即使开了窗户,也被空调循环产生祸害;我们外出旅行特别是乘坐农村地区客车时,面对吸烟人员及时劝阻或提醒司乘人员提醒乘客不要吸烟,从而既保安全又保健康;进入餐馆就餐时,遇到食客吸烟,应微笑请求或让管理者积极劝停,别让“上帝”太任性,生意做点钱还不如罚款多;对把公共厕所当成吸烟室的厕所吸烟者也不能成为治理的死角……
最严控烟令出来是好事,使我们不吸烟者有了上方宝剑和保护神,然而再好的法律需要执行者的素质养成,需要我们加强监督和举报,不能法律是一套,管理是另一套,睁一只闭一只眼或者象过去一样雷声大雨点小,遭遇执行难就白忙了。有关部门当发动群众,并充分利用各类探头、烟雾感应器及各类媒体等,尤其对个人和单位重罚绝不手软,露头就打。当然,对单位的处罚不应与领导或老板脱钩,而对家庭吸烟过度的不妨参照家暴来处置以维护家中弱者如孩童、老人和病人的健康权益,至少可让“烟枪”们尽量不在家中吸烟。
取消吸烟室,禁止在密闭空间吸烟,人人有责,个个可为,既是监督者,又是自律者。只要我们本着关心自己爱护他人的意识,自律加尊重,当好主人翁,就会创造出一个良好的无烟少烟的健康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