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山景区山顶宾馆“明码标价”,这个我相信,任意一个饭店都会明码标价,法律有规定,华山景区山顶宾馆岂能例外?问题不在“明码标价”,而在于游客多半出于对著名景区的信任,相信不会随意宰客,有可能事先根本没有看价格表,两年前我就看到过某两团队在某著名景区、伟人故里没有事先看菜单挨宰。假设“15元米饭”“明码标价”,如果游客看到“15元米饭”,就会觉得不公平,估计很多的游客会掉头而去,哪个还会吃呢?
明码标价未必是实价。买家永远没有卖家精,比如本人出游,十余年来,虽说积累了防宰经验,全国各地还是经常被宰,防不胜防。但是我也遇到一件有趣的事情,某接待大宾馆,几个朋友私人去聚餐,一个朋友要矿泉水,服务员很客气相告,这里15元一瓶,外面1.5元一瓶,你们还是去外面买吧。服务员见多识广,一眼看出我们的普通身份,不想宰我们,对她的事先告知,本人一直心存感激。很显然,明码未必实价在社会很流行。
游客没有先问价,宾馆事先不告知,无论哪种情况,游客或是“被自愿”消费。某次在某著名景区,事先没问价,稀饭等平时最多5—10元,结果花了近50元。某次和40人去某著名景区,我在山下面背了30瓶左右的矿泉水、八宝粥等上去。我爬到某地,等了1个多小时,大部队才上来,大家累坏了,开始吃喝矿泉水等,有的不够,去景区买,平时1.5元的在这里要卖15元,挨宰总是不舒服,除了少数同志,绝大多数没有买景区物品。
游客饿了,就得吃喝,饭店要赚钱,这个可以理解。问题是饭店制定的赚钱利润率如此高,比如10倍左右,这个是怎么出来的?要知道,同样是挣钱,比如,一些行业的利润率在5%左右就觉得很不错了,能够达到50%——100%就觉得自己烧高香了,为啥景区物价可以达到10倍,是怎么出来的?仅仅是“运营成本费用高”就可以堵塞悠悠众口吗?当地物价核定了盈利率吗?强制检查了成本并规定盈利率不得超过多少吗?这个问题是存疑的。
“明码标价”就让人心服口服吗?我见到过景区的运营者以“50元1人”玩倒游客,让游客不得不数出100元,焉知景区没有或高或低等两本或多本价码单呢?景区的相关运营者不敢积极主动地、事先明白无误地告知游客消费实情,游客就逃脱不了“被自愿”消费的圈套。——“15元米饭”就是这样吃出来的。“被自愿”能等于“自愿”吗?“不存在消费欺诈和强制消费等违规问题”何以服众,是不是需要证明?怎能听信一面之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