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臂考生”参加高考更需制度关爱

  作者:毛开云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小蒙

  今年20岁的彭超,是攀枝花市七中的一名高三学生。6岁时,因触电失去双臂,他开始练习以脚当手,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种种困难,学会了用脚写字、穿衣、吃饭、上网。去年,彭超参加高考,用脚答题,考出了538分的成绩,但遗憾的是,因为用脚写字,答题速度受到影响,他与理想中的大学失之交臂。之后,他选择了复读。今年5月,彭超已通过学校向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希望今年高考中,能适当延长他的考试时间。(6月2日《华西都市报》)

  无臂考生彭超申请携带特殊桌椅、适当延长考试时间,应该能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复和同意。对于参加高考用脚答题的彭超,对于去年超过一本线3分而落榜只能选择复读的彭超,我们的心里除了同情和怜悯外,更多了一份尊重和崇敬。“无臂考生们”参加高考,不仅需要人情的关怀、人性的温暖,更需要制度的关爱。

  高考是严肃而严格的,高考也是有温度的。每年一到高考,尤其是高考的几天,车辆禁鸣、的士送考、爱心人士送伞送矿泉水等,整个社会都对考生表现出浓浓的人情味,让考生们体味到了人性的真善美,有利于他们临场充分发挥甚至超水平发挥。因而有不少人感叹:天天都对考生这样好,该有多好!

  天天都对考生好,这是一种期待。这种期待的实现,本身具有很大随意性。要让考生真正享受高考改革的红利,需要制度性的设计和安排。就拿今年参考的彭超来说,即使他今年享受了高考的特殊福利,倘若他再次名落孙山,明年再参考,还能享受特殊福利吗?无臂的彭超享受高考特殊福利了,失明的、失聪的等其他残疾考生,一样能享受到高考的特殊福利吗?答案是:能。

  今年5月,在全国助残日即将到来之际,残疾人收到一份来自教育部的“礼物”——教育部发布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指出,残疾考生可享受13类便利,包括盲文试卷、大字号试卷、免听力考试、优先进入考点、配备手语翻译、适当延长考试时间等。此外,听力残疾考生参加高考时还可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可以使用轮椅、拐杖等工具,并享受优先进出考点、考场的便利。这种制度的设计和安排,既保证了残疾考生平等参加高考的权利,也展现了高考的人性化和人情味。

  古人云:礼法合治,德主刑辅。用制度关爱保证“无臂考生们”参加高考,这是高考改革中的重要一环,这是社会的进步和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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