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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知风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刚
3月21日下午2时许,身高才1.3米左右,一脸稚气的男孩小易和6岁女童柚子在村里玩耍时,说村子有一个“秘密通道”,两人随即前往那个废弃果库。在果库内玩耍时,小易不小心将砖块扔到柚子头上,柚子头部流血并大哭不止。因害怕柚子回家告诉父母后给自己造成麻烦,小易用砖将其砸死。(3月30日《华商报》)
又是一起未成年人闯祸后一不做二不休的惊人案件。2013年12月,福建莆田曾发生过类似案件,14岁男孩打8岁女童怕被责骂,将其勒杀推入粪池。对此,有人“以小见大”,对这样的犯罪“苗子”义愤填膺;更有人提出应该修改法律,“收紧”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免刑尺度。但这些往往是出于惩罚意义上的解恨,并没有注意到其中的犯罪情节,明显带有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的特征。
虽然这也属于成年人犯罪中的“杀人灭口”,但是,灭口要达到的目的显然是与后果不对等。就这两起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案来看,他们想逃避的只是事发后受到家长的责骂。然而,用杀人来掩盖自己的过错,又明显超过了同龄人的普遍胆量。一般情况下,孩子犯了错最多是用谎言来掩盖,逃避家长的惩罚。因此,犯下“杀人灭口”罪错的孩子,除了性格偏向暴戾外,还缺乏对真正后果的权衡和掂量。这还是符合未成年人的认知特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