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落井20小时||如何避免“井吃人”再度发生

  作者:袁文良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小蒙

  据中央电视台5月22日新闻联播报道:5月21日18点30分,西安一个2岁多的男童坠入40米深井,井口狭窄救援困难。救援人员动用5辆挖掘机紧急救援,并用绳子往井下放置瓶奶,让孩子补充体力。22日14点左右,经过近20个小时救援,男童成功获救,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又是孩童坠井!又是一起“井吃人”的悲剧!近年来,孩童坠井事件源源不绝,如果全国有一个伤亡统计数字,那一定令人震惊。随便在百度上输入“孩童坠井”搜索,居然可搜索到80000余条信息,而每条信息背后,大多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少年儿童,大多是父母掌上的一颗明珠甚至是一家几代生存的寄托和希望。如此雷同的悲剧一次次冷酷无情的相继发生,就像这一次,有谁敢肯定说这是最后一次?

  “井吃人”悲剧在各地接连上演,而每次悲剧后相关部门都是“高度重视”,也都采取了“得力措施”,但隐患依然很多,没能从根本上消除。在城市,无盖窨井张着“血盆大口”,长时间找不到责任单位;在乡村,废弃的水井也随时会吞噬人们的生命……而对这些潜在的危险,平时很少有人问津,“井吃人”之后很少有人出来主动负责。由此可以说,“井吃人”的悲剧上演看似偶然,实则必然。今天不上演,谁能保证明天不上演?今天是2岁孩童不幸坠入获救,谁能保障明天会不会有另外的孩童坠入?更有谁能保证出现新的坠井孩童后还能不能及时获救?

  如果说媒体曾经曝光的“纸片井盖”、“竹签井盖”是“妖孽”的话,那些城市无盖的窨井和乡村废弃的水井则可谓是“恶魔”,它随时可以吞噬人们的生命。我们可以肯定,刚刚“吃人”的这口井势必很快会被相关部门填死或设置警示牌,但各地政府的相关部门更应该由此反思,除对孩子们不间断地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外,更有责任和义务为孩子们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从根本上避免“井吃人”悲剧的再度发生。

  对城市来说,窨井的分属部门较多,供电的、通信的、热力的、居民供水的、城市排污的,等等。但无论分属哪个部门,都应该强化管理责任,经常进行巡查,发现破损的、遗失的要及时更换补加,要知道窨井管理的好坏直接关联着城市居民的生命安全,直接体现着城市管理者的管理智慧与担当;对乡镇和农村来说,乡镇政府要把农村深水井纳入政府行政管理,明确各行政村水井管理的主体及责任,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废弃井进行强制性填埋,对在用水井要提高井口高度,并在附近设置醒目的安全标记,以减少“井吃人”悲剧的发生。同时,对农村根据生产生活需要新开凿的水井,要扩大井口,同样在附近设置安全标记,并在井沿设置攀爬扶手,便于意外发生时救援人员上下。

  总之,要避免“井吃人”悲剧的再度发生,各级政府特别是有关职能部门都应该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加强对城市窨井和乡村水井的管理,全面排查并消除“吃人井”的存在,把各种隐性的危险抑止在萌芽阶段,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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