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少女被强奸几个月,究竟怨谁?

  作者:周歌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小蒙

  13岁女孩青青(化名)在网上认识了假冒高富帅的姜某,离家见面后,被其强行控制强奸几个月,下肢失去知觉。4月9日,陪着青青在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治病的母亲报案,当日姜某被抓获。(据4月11日《北方新报》)

  只因轻信网络上结识的陌生男子,13岁的小姑娘青青遭遇了可怕的身心催残,而且,这也给其家人带来沉痛打击。另外,这起事件的发生,提醒督促社会各方要进一步关注青少年的法纪教育。试想,青青如果能够接受更多法律知识的熏陶,或者说,其如果平时能够接受家人更多的关心呵护,那么,这起令人心痛的事件也便不会上演。

  近些年来,诸如此类的恶性事件并不鲜见。比如说,有的未成年少女经不住各类诱惑,陷入淫窝;有的未成年人形成团伙实施盗窃、抢劫;还有的未成年人遭遇网络骗局……如此种种问题发生的关键“症结”,在于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防范心理。虽然说,近些年来,各级公安、司法部门不断加大教育法制教育力度,但很显然,这方面的工作显然还远不到位。

  有的学校本该不折不扣开展的法制教育,却流于形式,有的地区在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过程中,方式方法过于简单传统,难以吸引青少年参与的兴趣,这样一来,宣传效果势必会大打折扣。无论如何,面对13岁少女青青的痛苦遭遇,既提醒各级政府以及公安、司法、教育等部门要切实把校园法制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既要注重形式,更要追求效果。

  同时,对于广大家长朋友来说,同样要给予子女更多的关心与沟通,即便平时的工作再辛苦忙碌,也应当经常性挤出时间与孩子交流思想,却莫让孩子陷入管理“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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