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心中 人随法行

  法治,是天下归心的伟大事业;依法治国,是人类千百年来历史经验的总结。正因为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但全面推进法治还必须依靠群众,依靠每一个人的自觉意识和行动。只有人人做到“法在心中,人随法行”,将“法”根植于内心,让“法”规范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有了牢固的基础和保障。

  “法在心中”,就是要强化认知认同,凝聚起全社会的法治共识。只有内心认同,才能自觉践行;只有法在心中,才能自觉做到“尊法、知法、守法”,做遵守法律的明白人。

  尊法,就是要在思想上尊崇法治。尊崇法治,首先内心里要彻底摈弃人治思想和长官意志,牢固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法治观念,点燃心中圣洁的明灯。一般来说,人们心中高悬着两盏明灯,一盏是信仰,一盏是法律。如果说信仰是前进的方向,那么法律便是前进的航标,为我们指引前进的道路。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大凡有成就的人无不奉公守法,明礼诚信;在人民群众心里,“法”则是公正的天平,不偏不倚。柏拉图就说过:“人类必须有法律并且遵守法律,否则他们的生活将像野蛮的兽类一样”,正是有了“法”,才使我们得以生活在一个有秩序、有保障的环境中。所以,尊法,就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始终在法律的框架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带头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不得违法用权,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知法,就是在认真学习法律基础上,懂得如何守法、用法,说通俗一点,就是要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应该怎样去做,不能当法盲,甚至违法受到追究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反思一些违法乱纪的人和事,虽然有的是明知故犯,但更多的是长期不学法、不懂法造成的。法律是我们行使权力、维护权利的依据,只有学法、懂法,掌握了法律武器,才能正确地工作和生活,走好人生之路。因此,我们认真学好法律,特别是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从不懂法到熟知、精通法律,摈弃“平头百姓懂不懂法无所谓”的模糊认识,真正弄明白法律规定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人做事的尺度。法治并不完全取决于法律条文有多么复杂严密,也不仅体现在普通民众对法律条文有多么深透的了解,而在于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形成“真学、真懂、真用”法治氛围。

  守法,就是在尊法、知法的基础上,要真正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知法的关键在于守法。不然,法律就成了一纸空文,好看而不起作用,失去了应有的尊严。我国法律日趋健全完善,渗透到了各个领域,涉及到各行各业,而且检查督导的措施更加强劲有力,犹如一张张无形的巨网,时时刻刻都在猎狩着我们的违法行为,无时无刻不在保护着我们的一切权利。如果我们弃之而不顾,违犯了法律,就会得到相应的惩罚;如果我们懂法、知法,合理用法,那么法律就是我们的保护伞、助跑器。因而知法守法,就要从每个人开始,从现在做起,从每一件事、每一细节做起,法律允许的事认真做好,违背法律的事坚决不做,发生矛盾纠纷依照法律调解处理,把个人的守法融入大众的守法之中,把遵法的意识转变为自觉守法用法的实际行动,为全民的守法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努力。

  “人随法行”,就是要用法律法规来规范我们的行为,自觉遵守法律,做到“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护法”,运用法律维护好个人与他人、个人与自然、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和权益。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只有人随法行,学法、知法才真正起到作用;只有人人这样去做,才能形成法治社会的良好局面。

  依法办事,就是我们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去做,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语言和行为,做到循规蹈矩,不越“雷池”半步。“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法治作为一种信仰,不仅要求全社会对法治的敬仰和推崇,而且要求人们以法律为行为准则,任何行为都恪守法律,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去做,不做违犯法律的事。只有当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依法办事成为一种习惯、恪守法律规则成为一种自然时,才能使法治释放更多的规则正能量,才能使我们的言行与国家、社会的要求相统一,与他人和谐相处,才能使我们的学习、工作与生活有了可靠的保障,权力和义务真正得以履行。

  依法维权,就是依照法律维护好法律赋予给我们的权力和义务,使之不受侵犯,受到侵犯时知道如何去维护。法律既是对个人的约束,又是对个人的保护。在我们的思维习惯当中,只有统治者的权利,而老百姓做人的权利,往往是被忽视的,很少有人告诉我们拥有什么权利,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利。殊不知,我们的权利来自于法律的规定,不需要任何人恩赐。比如,宪法、民法、劳动法等法律就为明确了公民权利的保护范围。假如这些权利受到侵害,我们就要理直气壮地去维护。当然,维权,说起来容易维起来难,难就难在维护合法权益的过程可能是艰辛漫长的,代价可能是高昂难以承当的。但我们要相信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维权的环境肯定会得到改善,维权也是有保障的。作为个人,要维护好自身的权益,就要学好法律,懂得依规按程序维护,保护好相关的证据,正确投诉,特别是在规定的管辖区域和法定有效时间内进行,否则就会徒劳无功,得不偿失。

  依法护法,就是要维护法法律的尊严,让法律不受到肆意践踏,让奉法守法者得以倡树,让违法违纪者受到制裁,在全社会形成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为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行政程序,厘清权力责任,做到“法无禁止皆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治理“权大于法”的痼疾;以执法监督维护法律尊严,既要靠自律、他律,更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给人民群众以依赖感、安全感。作为个人,既要依法维护个人的权利不被无端侵害,侵害了要维护,自己有违法言行是自觉接受法律惩戒,改正错误,不讳疾忌医,用自己的行为维护法律尊严,又要依法对公职人员、其他人员,包括自己的亲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劝告和斗争,从而减轻对社会、对公众的危害,为维护法律尊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贡献力量。

  作者:刘选启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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