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男”在京买两套房让社会很受伤

  进站时还是行走自如,在地铁厕所换上破旧衣服后,就摇身一变成了在地铁上乞讨的残疾人员。近日,北京市公交总队民警经过前期侦查,将这名乔装残疾人乞讨的男子抓获,该男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经调查,该男子姓李,今年46岁。让人惊讶的是,李某假装残疾乞讨,其月收入比帮助他的王先生月收入高出3倍多,而且靠扮演腿脚残疾这招,李某已在北京买了两套房子。

  其实,绝大多数残疾人并没有使自己沦为乞丐,他们都在用自己的辛勤劳动过着自食其力的日子。然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些假残疾人不仅每天在以“残疾”作为掩护冒充乞丐,而且极大地伤害了广大残疾人的人格与自尊,而且破坏了广大残疾人的社会声誉,而且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北京“乞丐男”在京有两套房子,在地铁厕所换上乞丐装,然后就变成了招摇过市的乞丐。这样的骗子,不依法严惩怎么能行?

  然而,对于这样以欺骗行为获得的不动产也应当依法予以没收,不能仅仅给予治安拘留。如果让骗子的阴谋得逞,他以后还会重操旧业开始欺骗公众。其实,这个“乞丐男”的非法收入具有欺诈性质。因为,他是经过乔装打扮变成乞丐的,他不仅失去了做人的道德和社会公德,而且欺骗了公众对于他的信任。所以,他在北京所拥有的两套房子属于非法所得,不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所以,应当依法查封,应当予以没收,并将两套房产上缴国库。

  如果公安机关仅仅给予“乞丐男”治安拘留处罚,他会偷着乐呢!而且,说不定哪天就会再次冒出来,并以同样的方式再次成为乞丐去骗钱。因为这样,可以使他获得巨额暴利;因为这样,他可以不劳而获;因为这样,他将会使更多的人鄙视那些无缘无故的残疾人;因为这样,严重地侮辱了广大残疾人的形象;因为这样,他的乞丐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因为这样,他的行为已经对社会的诚实守信体系建设造成了极大的破坏。所以,我们必须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依法铲除这个社会毒瘤。我们应当通过严格执法,使他从思想深处断掉以后重操旧业的念想与后路。

  如果我们的执法部门早一点对其进行依法查处,也不会让骗子的阴谋得逞;如果我们的执法者对工作极端负责任,就不会长期识破不了“乞丐男”的“庐山真明目”。更可恶的是,李某对于自己的行为,并没有认为自己错了,居然还觉得自己帮着维护了站内秩序。“现在五号线就我自己,还有那个抱小孩的,来一个我就把腿打折一个,所以一个都不敢来”。如果我们的公安机关把工作做得更细一点,就能找到李某更多的犯罪证据。那样,对于依法严惩李某就拥有了可靠的证据和依据,就不至于仅仅以治安拘留对其从轻处理。李某既然承认他把别人的腿打折了,就说明他拥有更多的故意犯罪动机与事实。如果他真的把别人的腿打折了,那绝对不是轻伤,而是重伤。因此,这就需要公安机关采取更为有效措施,进一步搜集一下李某的犯罪证据。而不是就事论事地让李某逃避法律责任追究。

  作者:郭喜林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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