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惨痛的代价,环卫管理部门应当和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认真研究,究竟采取什么措施才能避免环卫工惨遭车祸。因为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们没有理由因为马路的卫生需要打扫,就对环卫工的生命不予尊重。而应当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执政理念去履行监管者的责任与义务;而应当按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去为环卫工的生命多想一些有利于保护生命的好办法。
而仅仅在江城区域内,年均车祸10起。2014年就有5名环卫工因车祸而死亡。如果环卫监管部门只认为车祸发生以后用不着自己赔偿环卫工而麻木不仁,那就太可悲了。那样的话,环卫监管部门就是在拿环卫工的生命当儿戏,就等于在利用特殊工作的需要公然草菅人命。
《周易·系辞上》中曰:“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其意大家也都明白:安和危,存和亡,治和乱,都是矛盾着的两个方面;他们既对立又统一,并可因一定的条件而相互转化。安、存、治中包含着危、亡、乱的因素。只要我们人人提高警惕,平安不忘危险,生存不忘败亡,太平不忘混乱,努力创造条件,就能促使矛盾向有利的方向转化,安而不危,存而不亡,治而不乱。面对环卫工的生命惨遭车祸,无论是环卫监管部门还是公安交管部门,都不应当是围观者和看客,而应当是环卫工生命安全义不容辞的责任者。然而,多少年过去了,监管者依然高枕无忧,他们只会面对环卫工的悲剧而兴叹几声,似乎车祸完全与他们毫无关系。因此,环卫工清扫马路的悲剧才会继续发生。
《墨子·尚同中》曰:“仁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将以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大意是,凡是行仁政的人,一定要一心谋求兴办对天下有利的,革除对天下有害的,用这个原则去要求天下,对人有利的事就做,对人不利的事就制止。面对环卫工在清扫马路时不断发生的悲剧,如果监管者还有一丁点良心的话,就可以适当调整一下他们凌晨3点半上路清扫的陈规陋习,而改为天明以后进行清扫。只有这样,才能从主客观两方面尽力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然而,更为科学的解决方法应当是,在危险性比较大的路段,环卫部门应当安排机械化清扫车辆进行道路清扫。这样,才能真正从根本上杜绝环卫工横遭车祸的悲剧发生。而且,也应该好好计算一下,那样会更能节省城市的管理成本,而极大地提高马路清扫的劳动效率。如果监管者不开动脑筋,进行大胆的科学思维,并及时向政府阐明机械化清扫马路的好处,政府就无法做出正确的科学决策。
因此,面对环卫工惨遭车祸的一起又一起悲剧,必须从执迷不悟中赶快醒来;因此,武汉市政府面对环卫工惨遭车祸的悲剧,也应当采取深入实际,积极进行调查研究,并责令监管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避免环卫工继续惨遭车祸。如果环卫监管和公安交管部门没有建立健全相关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武汉市政府就应当依法对两个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主要领导依法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倒逼监管者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广大环卫工和武汉市人民;只有这样,才能使环卫工的生命得到尊重和依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