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走,你别我了,还想开走吗?你们都下车!”7日早,一名男子在大东区东陶路的早市上拦住了一辆要去救人的120急救车,并阻止急救人员下车。警察到达现场后,这名男子则快速逃离。此时,楼上的等待急救的患者已经停止了呼吸……(3月8日新华网)
男子之所以拦住急救车,是因为急救车别了男子的车。尽管急救车要急着去救人,但是面对气势汹汹拦车的男子,还是无法迅速下车救人。
遇到办案的警车、救火车、急救车辆,行人要尽量让行,这是常识,但是在这次事件中,毕竟急救车别了男子的车辆,如果因为急着救人而不去理会受损车主,对于男子而言也有失公平。可是当时的情况是,患者及其家属正在翘首期盼急救车的到来,患者正在与死神进行生与死的较量,如果此时此刻让交警进行事故处理,必然延误对于患者的及时救助。
所以,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对于正在进行急救行动的急救车的肇事行为,理应有一个全面细致的处理办法,基本原则是既能够让急救车赶快去救人,又不让受损车辆的车主吃亏。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比如急救车肇事后,急救人员可以立即拍照,尽量保留现场照片,并将该急救车的车牌号、医院电话等情况通过提前印刷卡片的形式送到受损车主手中,同时,急救人员迅速与交警部门联系,等急救任务完成之后,再赶至现场等候处理,这样总比与受损车主纠缠强得多。如果急救的是危重病人,车辆受损的程度又不是很严重,那么,拍照的过程也可以省略。
急救车执行急救任务时,一般都比较匆忙,容易忙中出错,或者损伤别人的车,或者被别人的车辆损伤,对此情况应该加以预设,并制定详细应急措施,当然如果出台比较统一的处理细则,处理起来就会有据可依。
作者:曲征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