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宿者的选择权需要制度支撑

  已被提名为广州市政协副主席、即将“转岗”的贡儿珍27日举行了副市长任内最后一场新闻发布会,她透露,广州市现共有六个救助站,床位超过1000张,可以满足流浪乞讨露宿街头人员的救助需求,“但露宿者有选择进或不进的权利”。(1月28日中新网)

  显然,贡儿珍副市长是对“本月初广州越秀区某酒店在骑楼长廊下安装自动喷水装置”事件引发舆论关注的回应,笔者认为,露宿者最渴望的是温暖与平等,这需要制度支撑。

  众所周知,街头露宿者的构成很复杂,有无家可归的流浪者,有职业乞讨者,也有迫于生计或遭遇突发性困难的人。政府的各种“刚性救助”,限制他们自主的选择权,实际上是剥夺了他们最后的立足之地。绝大多数露宿者之所以不愿意去救助站避寒,有的出于生活习惯的考虑,有的则是抵触政府部门,有的压根儿不知道什么叫做救助。而且在现行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救助对象范围窄,比如有困难的农民工就“没资格”得到救助,可一些职业乞讨者,又并不需要接受救助。

  应该看到在数九寒天,所有人都一样,会冷,会饿,会生病,甚至会有生命危险。如果我们的制度和政策让国家温暖的馈赠没有界定“救助对象”,使救助对象范围能够更加完整;如果我们各个救助站的环境能够更加尊重个人习惯,不只是床位的满足;如果救助站能在需要的时候给露宿者送上一顿热汤饭,如果露宿者也像本地户籍者一样享受平等待遇……能满足露宿者的真正需要,也许就没有必要政府官员的新闻发布会。

  作者:李六合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小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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