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奶奶”能否承担抚养孙女重担?

  独自抚养孙女,湖南益阳七旬老太被诱贩毒。这是一个被毒品重创的家庭,9岁小女孩恬恬的父亲因毒品入狱,母亲在外吸毒过量死亡。75岁的奶奶独自抚养她,生活拮据。连包子都不舍得给孩子买,奶奶心里“不好受”。在被人诱骗下,奶奶卖起了她最痛恨的毒品。小女孩的未来怎么办?无论是村里还是镇民政所都说,无论如何不会让这个女孩失学,“大家都疼惜这个孩子。”(12月12日《潇湘晨报》)

  老人贩毒,与其说是“被诱”,倒不如说是“被迫”——被生活压力所迫。为了让孙女能够跟别的孩子一样有个不受委屈的童年,她不惜铤而走险。不管别人怎么样,我对这位古稀之年的“贩毒奶奶”同情多过痛恨。

  有个事实必须看到,当地相关部门对祖孙俩并非不管不问,而是一直在予以关注和关心,不仅为其办理了低保,过年过节还会带上生活用品去看望,顺便给孩子一些零花钱。民政所也曾在2012年为刘秀英老人修葺已破烂不堪的房屋屋顶。无疑,这基本上已经是现有政策下他们所能做到的“极限”,他们尽力了。可是,两人每月的基本经济来源是220元的低保补贴,低保卡里的钱,平时都不敢用,要等孩子开学时再取出来,很难让她们维持正常的生活。因此,现在摆在我们面前最紧迫的问题是:老人和孩子今后的生活怎样才能过得好一点,至少不再连包子都吃不起?“贩毒奶奶”已经75岁了,她还有没有能力继续担负起抚养年幼孙女的重担?

  《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恬恬的父母一死一入狱,老人抚养孩子系法定义务。但前提是,老人必须“有负担能力”。75岁的老人,自顾尚且不暇,显然应该成为被照顾的对象,很难再有余力去抚养孩子。这不仅是个经济能力的问题,也不是向社会推卸责任——或许老人目前身体尚可,可万一哪天健康出了问题,祖孙俩又该怎么办?相关部门能否给她们提供一个彻底的解决方案,比如由社会福利机构对其生活托底,既保障其生活无忧,也让一老一小得到更好、更专业的照料?当然,这必须得到祖孙俩的认可和同意,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是婚姻法的五项基本原则之一。而妥善合理地处理好这样一个个例,也可以为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提供有益的参考。

  作者:乔志峰
  稿源:三尺巷
  编辑:任君

赞 (0) 评论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