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烟给学生 处罚莫迟疑

  作者:李云勇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刚

  朱小姐:厦门湖滨中学旁有一家便利店,他们向学生出售香烟。我们家长过去交涉,说:“你们可以卖香烟,但是能不能不要卖给这些未成年学生啊?”没料到的是,便利店的人竟然说:“我们卖的不是冰毒,烟草局有给我们卖烟的权利,我们谁都可以卖。”我们家长真是又生气又担心!(4月27日《海峡导报》)

  不能卖冰毒,随意卖香烟,真有如此“卖烟的权利”吗?便利店卖烟给中学生,违法了。

  违反多部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烟草专卖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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