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联合银行发生“42名储户存款失踪”地的杭州警方近日回应,将全力追回赃款保护储户权益,涉案银行也表示,将为受害储户垫付存款。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日前也表示,银行有义务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商业银行要强化内部督查,不应再发生存款失踪个案。(南方都市报1月26日)
储户存款在银行失踪,银行垫付,让我和那些关注此事的储户松了一口气。在银行霸王作风满天飞、储户频繁吃哑巴亏的今天,储户存款在银行没了,银行垫付多少也算一种进步。
经初步调查,该银行古荡支行文二分理处原负责人祝超菊,就是导致42名储户存款失踪的“内鬼”。案发前,祝超菊先是协助不法分子冒用银行名义,并负责伪造盖有银行公章的保证书,宣称可提供事先一次性给予13%利息的“贴息存款”。当储户来到指定窗口存款时,祝超菊再趁储户不备,打开转账界面要求多次输入密码,将存款转入其同伙账户分赃。
杭州市联合银行此次系内鬼作案基本板上钉钉,涉事银行承担责任,本身就是银行的法定义务,本不应该表扬。但是,从近年来媒体曝光的多起涉及银行的案件来看,如果储户多给了银行钱,那就是离开柜台概不承认;如果是银行多给了储户钱,储户就是不当得利,就要退给银行,否则就要去坐牢。基本都是无论银行错了,还是储户不对,最终都是银行有理。从这个角度看,此次银行垫付还是有一定的进步意义的。
银行以前属于事业单位,现在已经演变成企业。无论是银行有内鬼,还是不小心多收了客户钱,都应该认真核对,积极退还或者处理。否则的话,就会影响该银行的信誉。我曾经看到某个银行5个网点出假钱,至今无论是个人还是我单位的业务,都不和这个银行开展。
当然,一个银行出问题,不仅仅影响这个银行的形象,而是会影响整个行业形象。因为一点小钱进入银行,看起来银行占了便宜,其实这只是个小便宜。银行信誉降低了,在储户中的整体形象差了,以后的展业成本就高了。尤其是在银行业如雨后春笋涌现的今天,谁把自己银行牌子砸了,储户就砸谁的饭碗。
作者:张洪泉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