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流动人口档案保管费来的正当时

  人社部昨天透露,中组部、人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12月13日%20京华日报)

  收取流动人口档案管理费,虽然虽然每人每年仅有几十元或一百多元,但是还是给不少人造成了许多困扰,档案管理的去向更是无影可循。本次组部、人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明年起取消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转档费等名目费用,可谓正是民心所向,来的正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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