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婚当支持

  老年人丧偶再婚是给自己丢了面子,这是子女们反对老年人再婚的原因之一。某单位的退休干部李大爷,其老伴因病于五年前就告别人世。随着时间的推移,老人越来越感到孤独和寂寞,于是老人在一次团圆饭之后。委婉地向儿女们提出了再娶个老伴的想法,没想到4个儿女一齐反对:都这么大的岁数了,还找什么老伴呀?再说,如果同事知道了您给我们找了个后妈,让我们还怎么能抬得起头来?起初老人还想说服子女,但不料子女却给他下了最后通牒:如果再婚,就断绝父子关系,并说老人有些“老不正经”。无奈,李大爷只好在凄凉、寂寞、无聊中打发着时光。在采访中,老人的子女向我们说出了他们的看法:平时多给老人一些钱物,周末回来与老人一同过双休,逢年过节带老人出去逛逛公园,老人不愁吃不愁穿不就行了吗,还非找什么老伴呀。其实不然,儿女再孝永远代替不了夫妻之情,儿女之爱同夫妻之爱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爱。当我们与老人聊起此事时,李大爷不无伤感地对我们说:“儿女们什么时候能真正理解老人的心就好了。”看着老人的满脸愁容,我们多少也有些伤感,很是为与李大爷有同等遭遇的老人鸣不平。

  怕家庭财产受损,怕钱财被他人占有,是儿女们阻止老人再婚的又一个原因。某经贸公司的常副总经理,在妻子死后的第三年,与一位失去丈夫已近五年的顾女士相识,当他把准备与顾女士再组建家庭的想法与子女讲过之后,也同样得到了子女的强烈反对。后来,常总顶着子女的压力硬是与顾姓女士走到了一起。这下无异于捅了马蜂窝,一儿一女怕财产被外人“占据”,相继搬回家中找岔。为了过上平静的生活,常副总经理便携顾女士带着简单的行李在外租房居住,但儿女仍时常前去寻衅滋事。由于儿女不孝,常某过度生气,结果患癌去世,遗嘱上除谴责儿女的不孝与无理外,还明确表示一切财产归爱妻顾女士所有。为了抢到遗嘱,儿女们竟对继母大打出手。法院根据遗嘱公证后,继母顾某却什么也没要,包括常某背着她以她的名义存在银行的数万元钱,她只流着眼泪说:“我是真的很爱你们的父亲,不是爱他的财产啊!”最后,顾某只拿着自己的东西走了。一双儿女此时才感到错怪了老人,但已为时过晚。

  其实,再婚是老年人的正当权力,是不应该受任何条件限制和责难的,而且与青年人结婚一样,同样需要感情、心灵上的慰藉。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丧偶老人的子女大多都已成家立业,且一般都搬出不与老人同住,只是到周末或逢年过节买些东西回来看一看,因而不可能给老人以精神上的满足与快乐。即使与老人住在一起,由于自己工作的繁忙和“代沟”的存在,也不可能使思想尽情交流,这自然会使老年人感到孤独、寂寞、冷清,缺少爱的温情。所以说,支持老年人再婚也同样是子女孝心的一种体现,这就需要子女们善待老人,正确对待要求再婚的父母,应该对他们多一份理解,多一份支持,并有责任和义务提供一些必要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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