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莫成公共文化服务的“硬伤”

  近日,安徽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曹征海日前在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上指出,当前的公共文化特别是群体性文化,比如广场舞等,从直观上看不失为闲暇消遣的一种方式,但也不能忽视它们所带来的“负能量”,诸如噪声污染、邻里矛盾等社会问题。(《人民日报 》12月10日)

  实际上,大妈跳广场舞,已经带来了种种矛盾。之前就曾有不堪噪音的市民,有对之泼粪的,甚至还有用土造枪支袭击的。而在2013年8月,美国《侨报》就报道称,日前一支华人舞蹈队在纽约布鲁克林的日落公园排练时,遭到附近居民的多次报警。经此法律教育,在美国的中国大妈,或许会会入乡随俗、不在闹市跳舞了。但是,在中国的都市、城镇以及部分社区,虽然大妈们遭受种种“威胁”,却毫无撤退的迹象。

  从表面上看,广场舞所带来的“负能量”只是诸如噪声污染、邻里矛盾等社会问题。但是其背后却潜藏着两个严重的问题:其一,广场舞无形中已经成了传播某些低俗文化和价值观的前哨,这是文化创新与发展的一个主要敌人;其二,中老年大妈之所以热衷于喧嚣热闹的广场舞,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当前公共文化服务的缺失,缺乏健康良性的亲民化、优质化、个性化文化消费方式。这两个问题正是提升当前中国公共文化服务要啃的两块“硬骨头”。

  诚如曹征海所言,在以往文化供给模式的积弊仍然阻碍着群众文化需求的有效满足的困境下,目前公共文化设施传统上按照行政层级进行设置,覆盖面和服务能力有限,现有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种类不多、质量不高,“结构性短缺”问题比较突出,同时还有一个如何让文化服务上得了档次,成为新的时代风尚的问题。

  而如何让公共文化服务不应止于“温饱”,绝非一纸文件或是几个报表就能实现的,而是应该实打实地去做出改变。为此,或许的确需要深入研究群众需要什么、欢迎什么,建立评价和反馈机制,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的有效对接。但更重要的,则是要切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着力于发展先进文化,创新传统文化,扶持通俗文化,引导流行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有害文化。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育人化人的功效,使人们在求乐、求知、求美的过程中修身立德、向上向善。‍

  作者:张进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小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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