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德凤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小蒙
别人喜欢你,是能带来愉悦的,喜欢的人越多,愉悦的程度应该越高。如果全世界的人都喜欢你,你等同于大熊猫,那你恨不得到珠穆朗玛峰上高歌一曲。不过,你很可能爬不上珠峰的,除非善假于物,坐直升飞机上去。
喜欢别人都喜欢你是一回事,而能不能做到又是一回事。事实上,要让人人都喜欢你,那比李白爬蜀道还难十倍百倍,因为别人的精神状态由别人的大脑控制,而不是你所能控制的,别人不喜欢你,你奈他何?当然,如果你是超人,可以轻而易举地戏弄别人的思维,那又是另一回事。不过,超人现在还生活在科幻世界里,要把他请到现实世界里来,费老鼻子劲都难的,说不定到30世纪还是科幻。
别人不喜欢你,情形多种多样。有极端情形,如别人太坏,或者你太坏;有别人太偏执,或者你太偏执,等等。这些,我们在此不多谈。我们重点要谈的,是普普通通中规中矩的人中发生的别人不喜欢你的情形。在这类人中,别人不喜欢你,下面这些情形比较多。
譬如说,你太聪明,而别人则大脑杂草丛生,他们如果跟你厮混在一起的话,会显得猪猪都不如的,他们会抛弃尊严高高兴兴做你的绿叶吗?你想得美呀。反之亦然。
譬如说,你长得太美太帅,而别人跟你比,一是天鹅一是麻雀,一是潘安一是加西莫多。你渴望的是选美大赛,别人渴望的是选丑大赛。远离你,他们才有起码的自信,否则,只有居心叵测地多吸几口阴霾把自己呛死了。反之亦然。
譬如说,你太富有,买个白宫、故宫什么的眼睛眨都不眨一下,而别人连买一套豪华点的商品房都吃力得近似挟泰山以超北海的。你的富有,使他们羞愧难当,那是他们的朴实,炉火三千丈,亦是情理之中的事儿。你期望他们喜欢你,与你心心相印,黄粱美梦吧,他们难道有自取其辱的嗜好不成?反之亦然。
譬如说,你坐在联合国秘书长的宝座上,别人乃一介草民,要他们喜欢你,与你谈笑言欢,那也是不可能的。你做你的天下第一官,他们做他们的天下第一草民,井水不犯河水,才是他们的最佳选择。反之亦然。
譬如,你特别注重教养,一言一行,都像用印刷机印出来的一样,而别人则视教养为装模作样,很不以为然的,你们在一起的话,除了格格不入还是格格不入。你期望别人喜欢你,得先用孙悟空的金箍棒给对方的脑袋来那么几下才是,但那是触犯刑律的勾当,有可能会把牢底坐穿,不敢用的。
面对不喜欢你的人,不知你的态度如何?
一种是极端的态度,就是对抗,别人不理不睬你,你也不理不睬别人,针尖对麦芒,而不是和和气气地该打招呼时打招呼,该微笑时微笑,一副绅士派头。这种处理方式,似乎受损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因为他降低了自己的教养层次。
另一种处理的方式是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就是千方百计地讨好对方。那也没有必要,因为付出与收获很可能不成正比,别人不喜欢你的还是不喜欢你。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是也。
最靠谱的做法,当是泰然处之。喜欢你的人自然会喜欢你,不喜欢你的人,适当争取争取还是有必要的,但没必要争取过当。要知道,别人有不喜欢你的权利。
别人有不喜欢你的权利,从个体的角度考量,你可能觉得遗憾,但从社会文明的角度考量,则是一件大大的好事,这是社会文明所必需的。人是应该有精神自由的,精神不自由,何谈社会文明?精神自由,亦是大师陈寅恪等所孜孜不倦追求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别人有不喜欢你的权利,那是一种有限的权利,如果由此演变为诽谤你什么的,那就撞红线了,你该怎么做便可以怎么做,只要在法律与道德的红线内行事便可以了。
套用一句名人名言:你不喜欢别人不喜欢你,但你誓死捍卫别人不喜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