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了教师让学生承诺放弃高考的权力?

  12月10日,一则“上海普陀长征中学要求年级排名90名后的考生直接放弃高考,转而参加春季高考或专科自主招生考”的微博引起网友哗然。不少网友认为学校的做法将剥夺一部分学生的高考权利,纷纷表示了不满。东方网记者走访长征中学,校方表示这是高二年级组的个别行为,初衷是为了端正学生的学习态度,目前已收回承诺书并向家长学生致歉。(12月10日东方网)

  此次事件校方解释是高二年级组的个别行为,事先并不知情,并指出网友对此事的解读也存在一些误区,强调“学校不拿升学率作为考核教师的标准,也不以此和薪资挂钩,老师的想法很单纯,就是想给学生点压力”。

  不管此次事件是网友解读过度,还是学校为提高升学率的盲目之举,都反映了一向以来以“分数论”的教育体制和“一考定终身”的高考制度已经成为社会舆论的众矢之的。

  现行高考制度看似是一场优胜劣汰、公平正义的考试,但其却引发了地区差异、城乡差异等诸多弊端。近年来又滋生出胡乱加分、高考腐败以及剥夺学生的高考权利等一系列问题。教育体制和高考制度的改革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推进社会事业单位改革创新中明确规定,逐渐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目;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的等规定。这些无疑给教育体制与高考制度的改革指明了方向和目标。当下只待教育部与各地教育考试部门出台具体改革细则和办法。

  不管具体改革方案如何,受教育的权利是基本出发点。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是必要的,无论是要保障并促进教育公平,还是落实高校招生的自主选择权,或是规范各级政府与学校行为,促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目前都需要改变单一的分数标准,形成包括考生的各科学习成绩、活动表现、身体与艺术素养、教师评定与推荐等多元化的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唯此才能真正还学生们一片个性发展的天空。

  作者:曹锟
  稿源:三尺巷
  编辑:任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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