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200元赡养费都不给的儿子还有啥用?

  作者:苗凤军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小蒙

  新华社北京7月23日专电(记者熊琳)对于年逾古稀、生活困难的父亲,儿子拒绝支付每月200元的赡养费,父亲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记者23日从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通过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审结此案。(2016年7月23日新华网)

  父亲年迈古稀,生活窘迫,儿子生活条件不错,可是面对老父亲过穷困潦倒的日子也不愿意每一个月掏200元的赡养费,这养儿防老,在某些家庭又是如何体现呢?这乌鸦反哺更是在某些人身上不值得一提,因此说此事件出现相当让外界百姓愤怒。

  老父亲得活啊,即使是生活困顿也得活下去,毕竟还有一个不孝子,他必须得承担赡养责任,想一想他小时候,老父亲在抚养他时可没有什么条件,总是尽心尽力,哪里会想到养大了,儿子却成了中山狼,成了不义之人,连赡养亲生父亲的责任都不愿意挺起,他只能将儿子告状到公堂之上,寻求法律帮助,希望通过执法部门的帮助,能够让自己的晚年过得更好一些。

  执法部门介入了,作为一个年轻人应该脸红,更应该立刻用实际行动对老父亲尽孝,可是哪里想到,他嘴上一套,行为却是另一套,跟法官说付赡养费,可是几年来一直没有按照执法部门的判决去履行自己的责任,乃至让老父亲无奈提请执法部门强制执行。这样的儿子出现,哪里还有一点点儿人情味呢?

  强制执行本应该有结果,让老人的生活有依靠,可是老人的儿子不但没有掏一分钱,结果还将法官的电话拉入黑名单了,年轻人嚣张任性真正是不可一世,难道说将法官电话拉入黑名单了执法部门就没办法治你了吗?结果因为他个人不讲诚信,被法院拉入社会失诚黑名单进行治理,他要想出行,除非长有一双翅膀,反正是无法乘坐飞机、高铁、动车二等座。并且相当恰巧的是,他正好在一家旅游公司工作,长期需要出外,黑名单制度发力,让他还如何进行自己的工作呢?最后无奈他只得乖乖投降,说要支付老人的赡养款。

  事件终于有了转机,但是事件出现很伤百姓,在事件中,无论是不是老人有什么行为伤了父子感情,作为儿子都不可能逃避赡养责任,这是法律赋予儿女们的应尽责任和义务,儿女们就要无条件服从,而在今天这一事件中,如果不是失诚黑名单发力,这个老人的儿子恐怕执法部门治他也是很难。看来在某些事件中,亲情与法律相比真正是一文不值,真正是当今社会的悲哀。

  还有要说的是社会失诚黑名单,不是万能的法典,对于社会失诚的治理,尤其是对儿女不赡养老人的治理不可能总是一直都能够给力的,如果说在这一事件中,其年轻人不是在旅行社工作,平时很少外出,这相关制度发力会不会很尴尬呢?因此说,对于这种行为,失诚黑名单应该在发力的同时,如果是子女有工作的,相关部门是不是也应该在制度上做做文章呢?如果公司在制度上出台相关的规定,对年轻人不孝的行为采取相关的处罚措施,也许这一问题早就能够解决了,面对相关问题,还需要引入外来机制。

  最后希望在相关问题上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或者部门都要承担责任,在发扬和继承中国爱老敬老这一传统上,都要努力而为之,只有这样才不会让更多侵害老人利益,让更多不文明的事件出现,让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走更多的弯路。责任挺起来,何谈养老出现怪象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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