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自己是自己”被抓,还有谁该反思?

  作者:乔志峰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小蒙

  男子遭遇“证明自己是自己” 30元办假证被诉。包工头老贾,银行卡的名字写错了,要补卡得到户籍所在地办一张证明。老贾户籍地在四川,要回趟老家才能证明“自己”是“自己”,他嫌麻烦,图方便干了件傻事:买假证。他上厕所时看到办假证的小广告,花了30元,搞定了派出所公章,还顺利骗过了银行,成功补办了银行卡。平安无事了两年,今年一次巧合下,老贾办假证的事东窗事发。目前,老贾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被海曙检察院提起公诉。(5月13日人民网)

  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系违法行为,不管以任何理由违法犯罪,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该男子虽然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是自己”,并无其他目的,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违法就是违法,被公诉咎由自取。教训非常深刻,提醒人们务必要增强法律意识,切不可心存侥幸,以免触碰红线自食其果。与此同时,此案也带给我们一些其他的警示和反思。

  办假证、刻假章的丑陋现象为何难以根绝?对满大街的办证广告,相信很多人早就见怪不怪。就连汤姆·克鲁斯的《碟中谍3》都曾出现过“办证 13xxxxx”的镜头背景,足见此种问题几乎已经“地球人都知道”了。不法之徒非常猖獗,常公开发放小广告招徕生意,或干脆在公共场所涂抹牛皮癣广告——此案中的男子便是通过厕所里的小广告联系上卖家的。对如此明目张胆的违法犯罪,为何打击多年却效果有限?相关部门必须加大打击力度了。就此案而言,相对于假印章的买家,那些提供假印章的卖家才是罪恶的源头,他们的行为性质更恶劣、造成的后果更严重。买家被公诉了,卖家追查了吗?绝不能满足于只抓到买家,而让卖家逍遥法外、继续干坏事。

  银行的审核把关是否存在漏洞?在办卡时写错自己的名字,当然是该男子的错。可是,办卡时银行难道不审核吗?如果银行的办事人员能够认真负责,就不会让错字轻易蒙混过关,也就不会出现后来的一系列让人啼笑皆非的问题。并且,拿到假印章后,该男子立马自己写了个证明,用假章盖了一下拿到银行去补卡,成功骗过了柜台工作人员,顺利完成了补卡手续。这真是细思恐极——银行的审核把关形同虚设,储户的资金安全是否存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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