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当街自燃”倒逼加强安全监管

  3月14日11时30分许,呼和浩特市高职教育园区呼和浩特市职业学院的马路前一辆公交车突然起火,由于公交车司机及时疏散乘客,消防队员的及时扑救,火灾才没有造成人员伤亡。3月15日,记者从消防部门得知,事故原因初步判断为电路保险老化引起,其他原因仍在调查中。(3月16日《北方新报》)

  尽管这起公交车自燃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想起来仍然让人觉得后怕,当然,这也提醒相关管理部门要做好公交车日常性的安全管理。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环保节能的大形势下,为公众营造优质高效、安全文明的公交服务体系,乃各级政府与相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在这个过程中,既需要通过不断宣传发动,引导公众自觉提升环保意识,同时,不折不扣保障公交安全,更是必不可少。

  试想,如果公交车在安全方面存在一定隐患,那么,很容易让公众对其“敬而远之”。这其中,不仅需要广大公交车驾驶员具备精湛的技术水平,并自觉地遵守各项交通法规,还需要在平时做好公交车的安全性能检查,这既是对公众生命安全的保障,也是力促公交车平安出行必不可少的常规性工作。

  可是,让公众遗憾的是,现在一些公交车管理部门疏于日常性管理,即便发现一些潜在的安全隐患,也存在着“得过且过”的不良思想,甚至抱着侥幸、麻痹的心态对待问题,而这样的安全隐患,很容易成为引发恶性事件的“导火索”。无论如何,面对“公交车当街自燃”这样的可怕事件,希望能够为相关管理部门敲响安全警钟。

  作者:周歌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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