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家住李家沱曼哈顿城。12月1日下午,因为琐事,她和19岁的女儿在家里吵了起来。一气之下,她女儿将王女士的挎包扔出29楼窗外,随即被一位路人捡走了。包里有不少贵重物品,4800元现金,还有价值大约4万元的金银首饰。(12月4日《重亲晨报》)
对于新闻中王女士损失现金还有金钱首饰,笔者认为即便是吵架,也不能任性。因为高空抛物具有很大的危险性,金钱损失并没有什么大不了。如果砸伤、砸死路人,那么损失的就不仅仅是几万元的财物了。
要知道,高空抛物不仅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从高楼往下扔烟头、纸屑、剩饭、卫生巾等不仅污染环境,还有可能砸坏楼下的汽车,砸伤、砸死楼下路过的行人。
今年7月2日,李某的一辆宝马轿车停在社旗县城香山花苑的公共停车位。次日早上,李某轿车前挡风玻璃被一小鹅卵石砸裂。李某为更换宝马轿车前挡风玻璃、贴膜,花了12588元。事后,李某将小区相关业主告上法庭。经调解,业主赔偿李某6500元,才调解结案。
当然,还有高空抛物致死事件。去年11月1日,丁美刚在连云港市连云区日出东方小区为住户装修时,随手将楼顶的两块红砖抛向楼下,正好砸中路人范某,范某因头部开放性颅脑损伤而死亡。而丁美刚也因为过失致人死亡被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高空抛物受重力的影响,即便是一个质量很小的物体从高处掉落,也会产生很强的冲击力。一个30克的物体从4楼抛下,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会让人头皮破损。从18层高楼抛下,能够砸破行人的头骨;而如果是从25楼抛下,可以让人当场毙命。
总之,笔者认为,吵架也不能任性,更不能高空抛物。污染环境事小,砸着路人就不好了。
作者: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