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路军“借条”让人疑惑丛生

  依我看,这个“借条”疑点重重。其一是,如上述专家所言,繁简字混用,如“借条”书面上应作“借據”,“银元肆佰贰拾块、铜钱伍佰块”的“元”字应作“圓”、“块”字应作“塊”,等等。

  其二,“借条”中的很多提法,也与当时的历史不相符合。譬如,“爱国人士”这个提法是1949年以后才有的,指的是热爱祖国的仁人志士,如“团结、教育和改造资产阶级分子、各民主党派成员和一切爱国人士,调动他们的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1965年1月1日《人民日报》)。

  又如,“一九四五年三月”,显然又不符合历史事实。那时候的正确说法是”民国三十四年三月“,而公元纪年在我国也是从解放后才开始的。1949年9月21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上,经毛泽东提议,全会通过,9月25日正式对外公布:新中国自1949年起开始使用公元纪年。

  其三,贺龙当时根本不可能南下湖南。八路军和新四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前身。1937年8月22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正式宣布由原西北主力红军,即中国工农红军一、二、四方面军改编而成“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朱德、彭德怀任正、副总指挥,贺龙担任120师师长兼政委。随后,八路军改称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不过习惯上仍称“八路军”。问题是,1942年,贺龙转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司令员,兼晋西北军区(后改为晋绥军区)司令员、边区财政委员会副主任。在这之后几年间,贺龙一直在晋绥工作,而没有到过湖南。

  这种种疑点,让这张“借条”真假莫辨。但考虑到最近时不时就有这种借条“浮出水面”,国家有关方面还是需要慎重从事,既不让真正为抗战做出贡献的人受到委屈,也不能让弄虚作假者趁机敲国家的竹杠。或许,可以考虑对这种疑点太多、真假莫辨的“借条”统一按历史文物处理,按《文物保护法》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作者:汪忧草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刚

赞 (0) 评论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