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乞丐,我们都会有同情心,也多会帮助,然而现在,如果我们再在天桥下,马路边遇见行乞者,还会向以前那样天真的觉得他真的很可怜需要我们帮助吗?你给他了一块钱、十块钱,在你转身以后他拿上钱收起“残疾”的腿搭飞机回家过年,他们在泯灭着我们的爱心和同情心,对我们更是一种不可原谅的欺骗。然而荒唐的是,假乞丐的行为虽然让人憎恨,但目前法律还无法约束此类行为。毕竟假乞丐和真正的诈骗行为又有些区别,而现在我们只能对其进行道德层面的谴责,在下次遇到行乞者的时候一定要看清究竟是真困难的乞丐,还是伪装的“演员”。 套用《木兰辞》文章句子:这乞丐脚扑朔,那乞丐眼迷离;两者傍地走,安能辨其是真假?